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强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职业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我们在1999年颁布的技工学校《职业指导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组织专家重新制定了《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大纲(试行)》,现印发执行,请以此规范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指导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