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有关规定,决定撤销《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39种产品,自2003年12月20日起不再作为车辆产品注册登记的依据。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五十五批)撤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