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
  为便于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已公布的型式试验机构临时核准编号(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将于2004年底前完成已公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的核准工作,核准后正式下发核准编号。
  
附件: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临时核准编号(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