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更换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国质检锅函〔2003〕233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更换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国质检明发〔2003〕62号)的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积极布置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更换工作,截止到11月28日,全国共有277056部电梯更换了新的检验合格标志,更换率为79.6%,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陕西、青海、宁夏等省市已经基本完成更换工作(具体情况见附件)。但还有一些省市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迟缓,完成率不足80%,没有按照要求的进度完成换牌工作,还有一些省市没有按时上报换牌工作进度。希望这些省市要提高对电梯等特种设备换牌工作的认识,尽快找出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原因,要加大力度,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同时请这些省市书面向总局说明情况。
  
附件:电梯检验合格标志更换进度表(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