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补充申报“新增加设备损失险”的请示》(阳光财险[2007]5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及其费率,条款编号为:A14G02F01070429.未尽事宜适用于保监产险[2007]278号文件批准的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和费率方案。
  二、你公司应将保险条款、费率的内容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附件: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及其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