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版专业各级别、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事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表:
  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级别
  报考科目
  报名人数
  实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中
  级
  二科
  一科
  合计
  初级
  二科
  一科
  合计
  注:“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填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