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安装)
  100
  6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事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表: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报考科
  目数量
  报考
  专业
  报名
  人数
  合格
  人数
  合格
  率%
  历年合
  格人数
  四科
  土建
  安装
  二 科
  合 计
  注:“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历年合格人数”栏目应统计自本专业开始考试以来,包括本年度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累计人数。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填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