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员工持股计划ESOP方案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迄今为止,最普通的美国员工所有权形式是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ESOP),这一项创意诞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到现在为止,已经有10700家企业有该项计划,参加员工人数超过870万。  ESOP概念是50年代由身兼律师和投资银行家双重身份的LouisKelso提出和发展的,他认为如所有的工人都持股的话,资本主义将会更加强大。但当时,很少有企业愿意尝试LouisKelso的主意,因为相关的法律不成熟。  1973年,Kelso说服了参议员————参议院财税委员会的主席Rossell Long,通过了有关鼓励和允许ESOP享有税收优惠的员工福利法。不久,在1974年,“员工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出台,该法案规范了员工福利计划。并为ESOP提供了法律框架。从此之后,ESOP在全美范围逐渐开始其应用,而伴随着的,是国会根据应用中的情况,分别在1984、1986、1996、1997年四次对ESOP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ESOP是一种员工福利计划,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利润分享计划。在一项ESOP中,公司建立一个信托基金,然后提供给该基金以新的公司股票或者现金使得基金可以购买公司现有的股票。另一方面,ESOP可以借钱购买新发行的或已有的公司股票,而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由此借贷产生的本金及利息,在某种限制条件下这种偿付对公司来讲是有税收优惠的。  该基金中的股票将全部以某种形式分配到员工个人帐户(一般来讲,所有年满21岁的全职员工均应参加这一计划),分配依照员工的工资多寡或某种更平均的方法。员工的个人受益权随着员工在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而增大,在参加计划5~7年之后,员工将获得全部的受益权。  当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必须购回员工个人帐户的股票(公开交易的除外)。未上市公司必须每年评估本公司的股票价值。  在未上市公司,员工可以根据已分配至个人帐户的股票对一些公司重大问题进行表决,如歇业、迁址等,但对其它一些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如董事会选举等,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这些持股的员工可以参加。而在上市的公众公司,员工通过ESOP持有的股票与其它流通股票享有同样的权力。  ESOP分为两种,非杠杆型的ESOP与杠杆型的ESOP.非杠杆型的ESOP类似于递延的利润分享计划,公司每年为ESOP基金以本公司股票或现金形式提供资金,(ESOP基金可以利用现金来做一些投资组合安排,避免因基金全部持有公司股票带来的风险)。  依照国内税务法,这部分投入ESOP的资金有税收的优惠,限制条件是公司投入全部有条件的福利计划的资金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5%,工资总额计算中个人年工资不超过16万美金。ESOP基金依据预先确定的一种分配公式(通常是按工资的百分数)分至每个参与者的个人帐户。员工个人帐户每年随着公司给付的增加和帐户投资余额的增加而增加。在员工终止就业或退休时,个人帐户资金支付给员工本人。  杠杆型的ESOP可以负债购买业主的股份。ESOP可以从本公司借钱,或从银行及其它金融公司借,典型的操作是银行先借钱给实施公司,公司再转借给ESOP.ESOP用该笔款项购买的股票先保留在一个过渡帐户中,待贷款偿还完结后再分配至员工帐户。公司每年提供资金给ESOP基金,数额最低不少于ESOP每年的偿还额。根据法律,公司提供资金可达年工资总额的25%,ESOP负债的利息和持有股票的合理的股息另计。  ESOP的用途有:1、从某个要离开公司的所有者手中购得股票。2、以较低的利率借钱。与其它福利计划相比,ESOP独特之处在于它有借钱的能力。ESOP借钱购买公司股票,而公司以可扣税的现金支付由此产生的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