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应付代销商品款隐匿利润约800万元的案例来源:作者:罗晶晶日期:2010-03-30字号[ 大 中 小 ]   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A公司”)的“体检报告单”被晒了出来。  在财政部刚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15号》中,A公司因为少转、少列成本超过900万元,以虚列成本形式人为调节利润超过800万元,以虚构业务形式规避税收,并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申购新股等会计违规事项,与其他6家上市公司一起在公告中被点名通报。  2008年,A公司被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下称“宁波专员办”)列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点对象。宁波专员办会计监督处副调研员、检查组组长潘丽琼在总结中清楚记载着,那一年,足足耗时1个月零14天才终于结束对它的全身“体检”。  第二次入围检查名单  对于宁波专员办来讲,A公司已经是第二次入围他们的检查推荐名单。  A公司于199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身系宁波一家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共有6家控股子公司和5家联营企业。该公司用两条腿走路:一部分是IT业务,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培训等,另一部分是商业。  2007年,A公司被确定为备选检查对象而侥幸逃过检查。但其2008年就没有了这样的好运气。  “我们当时发现A公司的合并报表连续几年保持微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其每年利润在500万元左右,对于资产规模近10亿元的企业来说,这个数字是非常小的。”作为检查组成员,周大锋当时就对其利润产生怀疑。  带着疑问,潘丽琼领导小组成员对A公司进行全方面的调查了解。结果从开户行、主管税务机关、行业监管部门等处获得了重要情报:A公司有增发股票的打算,正在为获取资本市场的回报做准备,而且,它已经被相关部门纳入“次高风险”进行重点监管。  “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增发股票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其中一个要求就是公司必须保持3年盈利。‘次高风险’也传递出让人揣测的信息。”周大锋说,当时检查组认为这从某种程度上证实了宁波专员办的判断。  而且,由于A公司下属其中2家子公司是正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高新技术企业,检查组尤其详细阅读了合并范围内企业的会计报表和附注,结合各关联企业的损益情况和关联方的税率进行比较分析时,发现A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07年除了处于免税期的2家子公司盈利外,其他子公司均为亏损。“我们检查组当时又怀疑其可能存在违规避税。”周大锋这样告诉《中国会计报》记者。  于是,在200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拉开序幕时,宁波专员办为这次检查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  牵出关联企业违规避税  2008年6月17日,宁波专员办检查组正式进点。  尽管A公司主营IT和商业两块业务,但是,宁波专员办有了之前检查另一家IT企业的经验,因而把这次的检查重点直接放在了该公司的软件方面。  周大锋告诉记者:“IT业务主要包括软件和硬件产品的开发,当时,硬件产品的毛利率较低,软件产品毛利率较高。如果是为了做大利润,猫腻肯定在软件产品方面。”A公司下属3家IT公司。如其所料,A公司果然早已打起了通过关联交易避税的主意。  检查组在对其成本费用检查时,发现A公司本级2007年列支了下属子公司的费用443万元,致使该公司税前扣除额增加,而下属子公司相应反映为利润增加,最终使合并范围内企业总体所得税费用减少。  在检查组看来,明显的成本费用转移比较容易查实,但又碰到一个关键问题:税率差的关联方交易公允性应该如何确定?怎么证实他们存在关联交易违规避税?尽管在新准则中有规定,但是实际操作很困难。为了寻找充分的证据,检查组转而采取从收入成本配比的角度确定交易的公允性,结果发现其中一家子公司取得360万元软件开发收入而没有相应的成本费用,进而确定了交易的虚假。这种方式使处于免税期的两家公司都免于纳税。  “这实际上是很多企业惯用的避税手法,即通过低税负企业向高税负关联方转移成本费用,同时由高税负企业向低税负企业转移利润。”周大锋说。  问题查出来了,检查组也困惑了。A公司存在虚构软件开发业务和软件交易一事不假,但其数额较小,而且虚构的业务也只是关联方之间。“这个结果与我们之前的期望值有些差距,IT方面做大利润绝不可能靠这区区几百万。”周大锋说,检查组情绪降至低谷。  隐匿利润竟是*5问题  当IT业务查完之后,检查人员心理发生着微妙的变化。“那段时间,有个念头不经意地就冒了出来: 这次选案可能没选对。”周大锋至今还记得。  检查组从来没有怀疑过A公司的商业部分有虚构利润的问题。因为这家百货公司是宁波的老字号,地处CBD,宁波人都知道其盈利能力很好。哪里可能出现问题呢?那天早上,检查组所有成员都坐下来对检查方案进行讨论。对百货公司而言,绝大部分是代销形式即商店与各品牌经销商签订代销协议,按商品销售额的扣率或按固定的基数加超基数提成的办法获取营业收入,并隔月与企业结算货款。因此,检查组将重点放在特殊商品成本真实性的检查上,应付账款成了切入点。  “当时大家决定将其与相似的商业企业上市公司作为参考,把应付账款与收入的比例进行横向比较,看其是否处于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结果是数值有些异常。不过这里有很多可能性,也许它的自营业务多,需要保留很多资金保证头寸。”周大锋一直强调,当时,检查组只是要对检查重点进行检查,并没有一定要查出什么问题的想法,也没有怀疑应付账款存在会计舞弊。  抱着单纯检查的心态,检查组再次投入高速运转的检查中。  这家百货公司供应商众多,应付款单位有上千家,且所有代销商 品作为特殊商品处理,不进库存,在核算上不经过库存商品明细账,每月底以特殊商品名义直接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损益的情况。  面对如此众多的账目,仅几个人组成的检查组有些茫然了,将账薄翻来翻去地看,就是不知道问题在哪里。  如果纯手工操作,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任何进展。因此,检查组采用了检查软件辅助检查。通过该软件的独立接口将被检查单位的原始数据导入到查证系统,业务账和财务账结合着看,问题就出来了。  周大锋说,通过检查软件,可以看到每个供应商应付账款项目的所有结余,结果直观地发现余额按照整数突增突减,很规律地发生变化。检查组人员立即对金额靠前的几个客户进行现场抽查,将其全年数据、成本较大的几个月的原始数据和应付代销商品款相互进行核对,发现部分客户的相关数据不能一一对应,商店的财务账上客户商品成本大于客户财务账上的商店销售收入。  至此真相大白,原来,A公司不是在虚增利润,而是在隐匿利润。检查组最后查实:A公司所属百货商店通过应付代销商品款隐匿利润约800万元,这占A公司当年利润(扣除非正常损益)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