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某皮革公司投入产出率指标异常的纳税评估案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2-11-23字号[ 大 中 小 ]   基本情况  2012年6月,浙江省海宁市国税局通过对制革行业税收评估模型日常监控发现,海宁市某皮革有限公司投入产出率指标异常,遂将该公司列为评估对象,对其2011年度的纳税情况实施重点评估。  案头分析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004年6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皮革喷浆等后处理环节。2011年,申报应税销售收入13960318.92元,已纳增值税税额171989.96元,增值税税负1.2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调整后,所得额308048.79元,销售所得率2.21%,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08048.79元后,待弥补年度亏损余额2381525.55元。  评估人员对该公司2011年相关数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案头分析,发现疑点如下:1.2011年企业申报税负率为1.23%,即使考虑存货增加因素,企业的实际税负为2%,低于区域制革行业4.53%的平均税负率。2.根据企业自报的纳税补充申报采集表反映,企业2011年投入原料皮革1090600平方英尺,产出产成品962962平方英尺,原料投入与产出数量相差127638平方英尺,差异率11.7%,属重度异常。  举证约谈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疑点,评估人员要求企业主动配合,并作出合理的解释。  1.对于税负率偏低的情况,财务人员解释,公司所购货物均按规定程序进行规范操作,进项税金不存在违反税务法规方面的问题。由于公司在制革行业中属于后处理环节,以蓝板革(增值税适用税率17%)作原材料,而其他制革企业是以生皮(增值税适用税率13%)作原材料,进项扣除中4%的税率差,导致公司增值税税负率低于制革行业平均税负率。  2.对于原料投入与产出量相差127638平方英尺的疑点,企业说明如下:(1)购入皮革原料整理入库本身存在一定的折率,属于行业中的正常损耗,共损耗32225平方英尺(占原料总投入数的2.95%)。(2)为达到客户的质量要求,在生产工艺流程中需对皮革进行修边处理,会存在一定的损耗。该部分损耗为33520平方英尺(占原料总投入数的3.07%)。(3)生产工艺流程中的喷浆、烘干环节,皮革会有收缩,存在一定的损耗,该部分损耗为11250平方英尺(占原料总投入数的1.03%)。  对该公司约谈中提出的损耗,评估人员经分析梳理,认定上述损耗在行业许可范围内。剔除上述损耗情况,经测算,该公司尚有50643平方英尺的投入产出数量差异还未能作出合理的解释。评估人员耐心地向企业讲解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得到了企业的配合,企业对该差异问题作出自查说明,愿意自查补正申报。  经自查,公司在2011年存在以下问题:1.2011年12月销售成品皮革21321平方英尺未申报纳税,销售金额为295082.64元。2.2011年12月销售质量上有严重瑕疵的次品皮革29322平方英尺未申报纳税,销售金额为105681.87元。3.2011年12月下脚料销售2564.1元未申报纳税。  评估处理  该公司2011年12月共少报销售收入403328.61元。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应补缴增值税68565.86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4833.89元。同时,应调增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3328.61元。鉴于企业2011年末尚有待弥补亏损2381525.55元,本次评估调增所得额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403328.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