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稽查专题十二:石化业增值税检查要点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07-23字号[ 大 中 小 ]   对于石化企业中石油加工企业、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等企业,增值税检查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  1、进项税额检查  (1)申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税款凭证是否真票,取得是否合法,业务是否真实。如从其关联企业(专门成立供应落地油等的废旧物资企业)取得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抵扣税款;购进原料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取得废旧物资发票抵扣税款。  (2)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4)发生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5)进货退出或折让货物不冲减或延期冲减进项税额  (6)领用已抵扣税款原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2、销项税额检查  (1)取得销售收入不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2)随同货物销售而收取的价外费用未按规定作收入  (3)未按规定时限计算销售收入  (4)销售应税货物错用适用税率  (5)将取得的应缴纳增值税的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  (6)用于本企业服务、娱乐、运输、集体福利等方面的自产油品不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7)将自产的半成品油、成品油等用于赞助、捐赠、无偿赠送等,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8)将购进货物赠送其他单位,未计提销项税额  (9)采用“以物易物”、“以货抵债”方式销售货物未计提销项税额  (10)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销售成品油。如低价销售给关联企业和关系单位等的成品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