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稽查技巧十一:医药制造业的检查重点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08-11字号[ 大 中 小 ] 一、涉及的相关税种及重点检查项目 医药制造业税收检查可能涉及的国税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根据医药行业特点,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成本、扣除费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和抵扣情况)、普通发票的使用等是医药行业重点检查项目。 二、检查要点 做好检查前的情况收集、分析工作,听取情况介绍,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深入企业全面了解生产经营特点、工艺流程、进货销货渠道,使用原料等过程,做到重点突出、方向清楚、目标明确。同时还注重对企业的保管、供应、销售等部门的涉税资料进行调查、询问和了解,进一步印证存在的涉税问题。检查中需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是否货物已发出,而将应税收入长期挂帐不结转为“营业收入”; “其他应付款”是否收取价外费用长期挂帐,价外费用应计而未计提销项税金; “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科目,是否将自制产品自用或用于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实物返利行为等视同销售销售行为不记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制造费用”是否有次品、废品、下角料等收入未申报纳税或直接冲减制造费用; “营业费用”、“营业外收入”是否有随同货物销售而收取的运费收入,自接冲减费用或计入营业外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 “营业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是否将购买的产品馈赠给业务单位,未计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 “原材料”、“辅助材料”科目,是否将退让的及原材料辅助材料,冲减直接材料成本,未计提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红字冲减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医药制造业多有退货、换货等业务发生,严格检查企业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普通发票填开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红字冲减销售收入依据是否齐备被符合相关规定。 进项税检查中主要核实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抵扣范围的行为,是否将不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用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存在多计进项税额、少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是否有发生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等。 对于有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以抵扣的医药生产企业,在检查时应从票据填开、入库登记、库存、资金流动、物流等方面重点核实收购行为的真伪。重点检查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情况,核实其申报抵扣的当期购进农产品品种、数量、单价等,检查“三单一证”(原材料验收合格单、入库单、仓库保管单、农产品收购付款凭证)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方面,要特别注意核查广告费。制药企业广告费支出较大并且有单行扣除标准和方法,应注意审查企业是否按划分标准分清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防止企业将超比例的业务宣传费挤入广告费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也要防止企业未发生业务宣传费而将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广告费挤入业务宣传费扣除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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