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后稽核发现留抵异常 账务核对追缴税款17万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萧文 贾柳辉 胡清水日期:2009-10-29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河南省宜阳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在对某化工有限公司申报情况征后稽核中发现,该公司今年*9季度连续3个月申报留抵。*9季度销售收入为4463.85万元,与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但缴纳增值税却下降了16.16%。  为此,该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认真审核,发现该公司*9季度每月应税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69%、0.38%、1.5%,存在严重不均衡,且与去年同期的9.7%、11.2%、27.2%相比差距很大,有少转出进项税的可能。  该局立即对该公司进行账务核对,并和财务人员约谈。由于财务人员对增值税转型政策理解不透彻,已将2009年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全部抵扣。经过认真核对,两项合计共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53.27万元。在税务人员辅导帮助下,该公司进行了账务调整,冲减留抵税额36.27万元后,共补缴增值税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