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终端机查出某培训学校“不建账”的逃税案来源:作者:日期:2009-11-26字号[ 大 中 小 ]   深圳宝安区某培训学校因采取“不建账”的形式逃税10.8万元被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查处,税务机关在追缴税款后,还对该公司罚款5.5万多元,并加收2.1万多元的税款滞纳金。  今年9月,第四稽查局接到举报,称宝安某培训学校存在逃税行为。接举报后,该局立即安排稽查人员采取调账行动。在检查现场却发现,该企业财务部并没建立规范账册,相关财务资料也残缺不全,收银系统内也无有关收银资料和信息。  经查证,企业在与税务稽查人员僵持过程中,已在终端机上销毁所有收银资料和信息。据以往稽查经验,税务稽查人员认为该企业可能还有一台电脑终端机。  在给该校副校长做询问笔录时,发现台面上有一台电脑,当稽查人员询问时,她说是私人电脑,没有学校资料。经过税务稽查人员耐心劝导及“攻心”工作,最后她同意打开她的私人电脑。在这台电脑里,稽查人员找到了该学校及其分校2007年、2008年全部收入的报表和明细资料,最终使该案件得以顺利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