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大对假发票“重灾”行业的检查力度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孙一日期:2011-01-13字号[ 大 中 小 ]   打击制售假发票行为必须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假发票“重灾”行业,从源头上打击假发票的“买方市场”。  *9,重点检查建筑安装地产行业。当前销售形势相当火暴的当数建筑安装地产行业,该行业工程款项金额巨大,涉及税额也颇大,对假发票的需求量也相应增大。某些建筑工程队利用假发票或“克隆”发票作为完工收取工程款凭证,从而少列收入达到逃税目的,尤其是私营和民营建筑安装地产企业存在问题更甚,因而应该重拳出击,重点检查这一行业的发票开具情况。  第二,重点检查属于差额缴税行业。这些行业需要发票才能实现税款抵扣,如旅游业、广告业、代理业、运输业、会展业等,因为这些行业需要差额缴税,企业需要发票才能抵扣,但是往往这些行业在税收管理上难度很大,使用假发票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应重点检查这些行业是否存在利用假发票或“克隆”发票虚增成本、少缴税款的行为。  第三,重点检查某些高收入或高福利行业。如推销、医药、广告、律师、中介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出差补贴和福利性质的报销往往需要个人提供发票,某些人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提供假发票报销,因此应当加强对这些行业发票报销的监管。  第四,重点检查饮食、娱乐业和住宿业。不少餐厅、娱乐场所和酒店在客人要求提供发票时存在以下违法情况:一是提供购买的假发票蒙骗消费者,达到逃税目的;二是真假发票混用,使用发票给几张真的,再混用几张假的,或不是本公司的发票,而是其他公司的发票;三是使用“克隆”发票,把正规发票仿真伪造成一张张相同的假发票使用,达到逃税的目的。  第五,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基建施工、招标采购或劳务咨询等活动中,利用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滥发奖金甚至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动,以此为手段谋取个人或部门私利。另外,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和纪检、审计、财政等检查单位属兄弟关系,财务检查也常常处于空白,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假发票使用情况应作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