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厂纳税评估分析案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王富军日期:2007-11-20字号[ 大 中 小 ]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省某食品厂1994年开始生产经营,2000年4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120万元。职工30人,临时工、季节工较多。主要原材料大蒜、洋葱、姜、辣椒等农业产品,主要产品有脱水蒜片、蒜粒、蒜粉、辣椒干、辣椒碎、洋葱丝粒、洋葱粉等农产品初级加工产品,生产工艺简单。年*5生产能力2000吨左右。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德国、韩国、日本等国家。  二、生产工艺流程  原材料(大蒜、洋葱)→清洗→晾晒→切片→烘干→分选→粉碎→包装  三、数据测算分析  1、 申报数据分析  2005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857.9万元,其中内销收入197.9万元,出口收入2660万元,销项税额30万元,进项税额425万元,期末留抵160万元;2006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1613万元,其中内销收入129万元,出口收入1484万元,销项税额16.8万元,进项税额251万元,期末留抵税额125万元。  (表见附件)  从上表可以看出,销售收入的增长比例远远低于进项税额的增长比例,期末留抵增加较快,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增长比例也大于销售收入的增长比例,从一个方面说明企业购进原材料的增加,但也反映企业可能存在进项不实或销售收入不申报的可能性。  2、从企业耗电情况来看,企业各月耗电量基本与生产量持平,但在2006年5月电费发票来看企业当月耗电2235度,而企业当月帐务核算无产品产出,申报数据为未生产。根据企业自己提供的耗电量每吨产品需耗电85度计算,应产出产品26.2941吨。由于电耗既用在切片烘干,又用在粉碎环节,根据企业这个月未出库原材料来看,企业耗电应是粉碎半成品所用。由此分析企业申报未生产可能存在异常情况。  3、从企业出库产品金额与销售收入额比对分析发现,2005年2月、5月、8月、2006年2月出库产品金额均大于销售收入额,差额分别为22319.37、54252.53、60830.08、292032.6元,销售收入明显异常。  4、从企业投入原材料与产出产品的投入产出率测算,各月浮动较大,如2006年一月、二月、四月、六月大蒜到蒜粒的投入产出率分别为16.3%、14.9%、17.98%、14.96%,有三个月低于数学模型中投入产出率的最低值17%.分析可能存在收购发票开具不实问题。  5、从企业生产成本的构成分析,企业生产成本构成中可扣税的包括原材料——农产品、煤、电等,农产品占98.71%,煤占0.93%,电占0.35%.但企业并未取得煤的抵扣专用发票,而且在非农产品收购季节也同样大量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从这些分析可能存在收购发票开具不实的问题。  四、评估思路  从数据分析中发现的疑点,评估人员决定从收购发票的开具情况、资金支付情况、企业的投入产出与能耗情况以及投入产出与销售收入的配比性等方面入手,对企业申报的真实性进行评估。  五、评估情况  根据评估思路,评估人员把评估重点放在了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企业投入产出真实性的审核和申报销售收入真实性的审核上。经过细致的核对,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存在不符合抵扣行为。主要问题有缺位、多位、身份证号码逻辑关系不正确、身份证号码显示地址与地址栏填写地址不吻合、假身份证等情况。经过审核2005年至2006年6月共应转出不符合抵扣规定的收购发票进项税400185.39元。  2、出库产品与申报销售收入的差额根据企业当期同样产品的单位销售价格计算,四个月应补申报税款70551.62元。  六、约谈处理情况  经与企业法人及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后,企业法人承认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从而造成收购发票开具时存在部分不符合抵扣规定而抵扣进项税的现象。对2006年5月耗电经测算可产出产品为26.2941吨,根据5月两种产品的销售单价计算,企业通过自行审查后,应补申报税款合计53303.28元。经与企业财务和生产主管人员约谈,企业老板通过自查后,承认自己未经财务核算直接销售蒜粒、蒜粉又未及时收款,企业财务不了解情况下未做申报。两项合计应补申报税款123854.9元。对收购发票开具不符合抵扣规定应转出的进项税和应补申报的税款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要进行深入自查,及时调帐补报。  由于该企业2006年7月底仍留抵进项税738963.64元,对应补申报的税款524040.29元予以调减留抵。  七、评估建议  1、由于该企业是出口退税企业,且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要加强对该企业收购发票开具情况的日常监督,提高巡查、巡管质量,把对企业的日常监控与企业申报的真实性密切结合起来。  2、加强对企业资金流转的动态监控,对企业购进货物支付的资金与企业当期抵扣进项税密切结合,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  3、加强税法宣传,对一些政策性的问题和税法规定要注意日常的纳税辅导,而不是等企业出现问题后一罚了之,平时不管不问。  4、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流转状况的配比性进行动态监控,与企业申报密切结合,减少管理漏洞。  5、对企业使用收购发票的用量和抵扣金额与企业当期的销售收入、当期的投入产出结合起来,进行动态管理,减少执法风险。  (作者系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