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某休闲大世界有限公司偷税案来源:作者:日期:2008-02-26字号[ 大 中 小 ] 一、基本案情 (一)案件来源及纳税人基本情况 2004 年初,连云港市地税局举报中心接到举报:连云港市某休闲大世界有限公司自 2000 年至 2003 年经营期间,偷逃国家税款 100 多万元。举报人同时提供了相关线索。于是,稽查局决定成立专案组,对该休闲大世界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 2000-2003 年度地方各税的申报缴纳情况实施纳税检查。该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4 月,主要经营洗浴、餐饮、娱乐健身、美容美发服务及百货烟酒的销售。 (二)主要违法事实 1 、该公司在 2000 年 1 月份 -2003 年 12 月份通过往来帐大肆隐瞒收入。从查实情况看,其主要手段为:在收到营业款项时,不是依税法规定将其全部记为收入,而是只将其中的 60% 记为收入,其余 40% 则作为其他应付款直接记入往来科目,直接用于支付洗浴、美容美发、洗牙、保健按摩员工工资及其它成本支出。经查实,该公司在检查所属期通过往来帐隐瞒应税收入 6264273.74 元。 2 、招待关系单位及个人的营业收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结转收入。经查实,该公司在检查所属期应计未计关联企业及个人消费收入 376887.06 元。 3 、虚假申报。该公司在 2000 年、 2001 年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事项时,收入、成本申报不实(如未如实反映业务招待费发生数及超支数),少缴企业所得税 93079.4 元。 (三)定性及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9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的规定,追缴营业税 332058.0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四条的规定,追缴城建税 23244.06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9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追缴企业所得税 93079.4 元;合计查补税款 448381.5 元。相应的滞纳金、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一并征收入库。 该公司通过往来科目在账簿上少列收入,招待关系单位及个人的营业收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列收入,虚假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9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偷税行为处罚款 225000 元。 2002 年度该公司偷税 76975 元,占全部应纳税款 254786.06 元的 30.2% ,且数额超过 10000 元,涉嫌违反《刑法》第 201 条(偷税罪)。鉴于案情,本案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二、检查方法 检查组针对该公司的行业特点,首先掌握了其业务及财务核算流程,对其提供的 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的经营账簿、凭证、合同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抽样、询问、外调等检查方式。主要采取详查会计凭证、核对账簿、核实发票领、用、存情况、调阅以前年度税收检查资料、内查外调等审计方法。检查开始后,从每个环节入手,不放过任何单、帐、表、册,查阅该公司 2000 年至 2003 年纳税资料,审核成本费用扣除项目,分析公司款项收支走向,调出税控收款机已使用的发票金额数,结合企业每月经营流水账,对照月份结转收入,结果发现两者相差很大,从而查清了该公司的偷税事实。在确认相关违法犯罪事实后,按照实际需要,及时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及处理工作。 三、案例分析的点评 本案的查处,有力地打击了偷逃税者的嚣张气焰,整顿了相关行业的税收秩序,同时,有几点问题值得思考。 *9、本案违法事实存在时间较长、案值较大,但却一直未被税收管理部门注意到。这反映出具体征管部门对洗浴、休闲娱乐行业存在管理漏洞,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税务征管人员应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对企业加强纳税辅导,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增强企业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第二、检查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感到由于目前从业人员流动性强,服务形式、收入实现方式多样等,税收征管的难度较大,洗浴、休闲娱乐行业偷逃税现象比较普遍。相关税收部门应从税源管理入手,提高征管手段的有效性,通过发票控制,现场调查等方式,加强对该行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 第三、综合治理,才能达到长效管理。此案得以顺利进行,离不开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打击偷逃税工作中,虽然各自工作范围、方法、手段不同,但公安部门的提前介入,效果更明显。因此,加强与公安、工商、国税等部门的协调和合作,进行综合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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