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特大制售假发票案来源:作者:日期:2008-02-26字号[ 大 中 小 ]   2005年4月,深圳市地税局会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成功破获一起假发票制售团伙案。捣毁制造假发票工厂两处,制假工厂老板、生产工人和购买假票者均被一举抓获。缴获印制假发票的工具印刷机两台、晒版机两台、模板一批、假发票成品15万张(面值250万元)、假发票半成品4麻袋、待制假发票样本9张,以及赃款20余万元。  3月底4月初,深圳市地税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取得一条重要线索:“有一团伙长期在深圳大肆从事贩卖假发票非法活动,并在广东揭西县设立了专门的工厂大量印制假发票”。  围绕这一线索,市地税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紧急部署,立即组织地税稽查局、福田区地税局安排力量查处,并提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协助侦破此案。市公安局刑侦局和市地税局稽查局、福田区地税局的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分别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4.04”专案组,立即展开工作,研究制定“4.04”案侦破方案。  专案组首先派员对案件线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4月9日到10日,专案人员赶赴揭阳,根据掌握的线索及情况进行缜密排查,对接货地点、运货大巴车号、途经交接地点和周边的情况一一摸底核实。同时对嫌疑人黄XX的个人情况、社会关系、活动状况进行调查。专案组在赶赴揭西县棉湖镇秘密摸查时,发现了印制假发票工厂的所在地。  专案组随即布网,对所有重要涉案对象和区域实施全面监控。4月19日下午4时,专案组发现嫌疑人已将两麻袋假发票通过大巴车从揭阳运往深圳。决定在揭西县和深圳市同时收网,跨区域采取联合行动进行截获抓捕。  晚8时许,守候在布吉检查站的专案组民警进行密切跟踪,发现嫌疑人黄XX从大巴车行李箱里提走两个白色纤维袋,并叫了一辆出租车将货物装上后迅速离去。  黄XX在巴登街市场下车,和路边另一男子张XX耳语一阵后离去,张XX继续坐上装载货物的出租车向南山区方向驶去。专案组领导随即下达了抓捕命令,在广深高速公路南头入口将张XX抓获,缴获深圳市XX高速公路等假收费发票计1500本。  与此同时,专案组在揭西县展开行动,突破进入棉湖镇工商所对面楼房的假发票加工厂,将正在印制假发票的工人王XX抓获。经突击审讯,又发现了位于揭西县凤江镇赤坑村的另一个印刷假发票的工厂。在两处窝点缴获了印刷机两台、晒板机两台、模板一批等作案工具和赃物,同时还查获了一批江苏、上海等其他省市的服务业、出租汽车假发票,及大量假发票半成品计四麻袋,其中防伪标志和发票背景图案均已印制完工,其防伪标志系仿冒深圳。  20日,黄XX在其住处福田区某地被专案组伏击守候的民警抓获。  经突击调查和讯问,初步查明了以犯罪嫌疑人黄XX为首的非法制造、销售假发票团伙所涉嫌犯罪事实:黄XX从2004年2月开始,为了牟取暴利,先后花费10多万元购置了两台印刷机、晒板机、模板等印刷工具,分别在揭西县的棉湖镇和凤江镇租用两处厂房,秘密设立加工厂。雇佣王XX等人制造各类假发票,并构建了比较完整的产、供、销网络。黄XX从深圳市“接单”(即需要的假发票)后,然后按照“客户”要求安排印制,最后再将假发票成品经大巴车运送到深圳市由黄XX本人交货销售。  2005年4月1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XX从东莞来到深圳,向黄XX定购1500本深圳市XX高速公路收费假发票,并交了订金。黄XX拿到“订单”后立即赶回揭西县安排王XX等人制假。4月19日,黄派人将印制好的1500本假发票用两个白色纤维袋装好,通过大巴车从揭阳市托运到深圳。当日晚8时许,黄XX从大巴车上提取到假发票后乘坐出租车运送到巴登街交货,并收取了1万多元货款。张XX还交代,其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多次从黄XX处购买假发票,然后分销到深圳、东莞等地。  2006年初,南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判决。判处4名涉案人员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至30000元不等。黄某和吴某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和2万元;张某犯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的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缴获的作案工具印刷设备与假发票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