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变大额 发票上面变魔术来源:作者:日期:2008-02-26字号[ 大 中 小 ]   案情重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进行2004年税务大检查中,工作人员对乌鲁木齐市新工建材公司税务检查时发现一张金额为997 147元的可疑运输发票。经核实,这张发票是被涂改过的,发票署名是农七师124团的王某,王某涉嫌涂改发票进行偷税和抵扣税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国税局和自治区地税局将此案列为当年督办的案件。2004年7月8日,三个部门向奎屯市公安局通报了这个重要情况。随后,这三个部门和奎屯市公安、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  专案组查阅了乌市卡子湾水泥厂6年的几百册会计凭证,发现和王某有业务往来的运输发票单据7张。同时,专案组在乌市卡子湾水泥厂奎屯水泥分厂查阅该厂和王某发生业务的会计记账凭证十几箱,发现和王某有业务往来关系的运输发票19张。  专案组核对后发现,以上26张发票都被涂改过,涉案金额687万余元,随后,突击审讯了王某。面对证据,王某交待了犯罪经过。  从事个体货物运输以来,王某从没办理过税务登记,他往往是先到奎屯、石河子、沙湾、乌苏等地税务部门开小额发票,然后让乌市一名叫张军的人将小额发票涂改成大额发票,他再拿着被涂改过的发票到有业务往来的乌鲁木齐市卡子湾水泥厂、乌鲁木齐市卡子湾水泥厂奎屯水泥分厂等单位结账,从而实现偷税。  从1999年开始,王某在奎屯、乌苏、石河子、沙湾等地税务部门,以别人名义或亲自申报小额运输发票47张,然后到乌鲁木齐市找人涂改成大额运输发票,再到运货单位结账。其中一张被涂改过的发票,“原来是7 147元,涂改后变成997 147元,这是被王某涂改过的发票中数额*5的一张。据王某交待,最小的一张发票由原来的600余元涂改成了6 000余元。专案组经过4个月的调查后认定,王某涉案金额722万余元,偷税58.2万元。因王某已构成偷税罪,2004年8月5日,王某被奎屯市检察院批捕。  违法事实  王某自从事运输经营以来,从没办理过税务登记,他先从税务部门开具小额发票,然后以涂改发票的方式把小额发票变成了大额发票,涉案金额722万余元,偷税58.2万元。  处理决定  鉴于此案被告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奎屯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以偷税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共计上缴国税和地税部门所偷税款及滞纳金7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