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整为零偷税款 难过税务稽查关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王永华 李怀东 贠相忠日期:2008-06-11字号[ 大 中 小 ]   4月8日,山东省诸城市某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的财务科长到诸城市国税局办理了50119元的补税罚款手续。据税务人员介绍,这家企业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进行偷税,其手法十分隐秘。  诸城市某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纸盒、纸箱及纸制品。今年3月下旬,诸城市国税局以该企业税负偏低为由,将其纳入重点检查对象。接受检查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称,造成税负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购进较多所致,绝对不存在偷税行为。但结合企业正在进行的车间扩建工程,检查人员分析,企业近期原材料抵扣进项税额较大,其购进的原材料有可能用于在建工程。带着这个猜测,检查随即对企业的原材料及有关固定资产账目进行了详细检查。  企业原材料分类账账面上没有什么破绽。但在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分类账时,检查人员想,既然这些账户上的账面金额没有增加,那么企业的扩建工程是如何核算的呢?财务人员对此解释为工程尚未完工,未进行核算。对此解释,检查人员并不相信,因为该企业扩建工程跨越时间较长,如果一直不核算在财务上是讲不通的。接下来,检查人员对原材料分类账进行了深入核实。  核实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原材料明细分类账上有一个新设的机械配件二级科目,该科目年初无余额,今年1月~3月借方发生额为196581.2元。在对进货发票比对中发现,该批机械配件从同一厂家购进,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相连,进项税额已全部抵扣。检查人员问这批配件是否还在,财务负责人称已用于机器设备维修。接着检查人员到新扩建车间进行了实地查看,发现企业新购进的造纸机械设备商标上注明的生产厂家,与这批机械配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货单位属同一厂家。至此,企业将固定资产化整为零,计入原材料账户抵扣税款的偷税行为浮出水面。在证据面前,该企业向税务机关如实说明了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