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收入“冷处理”突击申报受处罚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陈荣富 杜静日期:2008-10-08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福建省某房地产公司突击申报销售额和税款,被惠安县地税局螺城分局查处。日前,该公司缴纳了因欠缴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580577元。  8月下旬的一天,惠安县地税局螺城地税分局税收管理员在查看网上申报系统信息时注意到,某房地产公司申报的两笔当月售房收入,销售额累计近3300万元,涉及各项地方税费433万元。这组数字引起了税收管理员的警觉。  税收管理员认为,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低迷,惠安县各楼盘的销售情况都不理想,该公司当月销售收入逾3000万元很不正常。接到税收管理员反映的情况后,螺城地税分局立即将这一反常情况向惠安县地税局的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汇报。对此,惠安县地税局要求该分局协同相关业务科室展开调查。  经查,该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6年底,截至今年8月共开发商品房220套,合计开发建筑面积接近4万平方米。该公司于2007年2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当月取得首笔售房款,截至申报当日已售房面积约占开发建筑面积的65%。另外,检查人员通过对企业的银行对账单、售房合同和纳税申报表等相关报表的详细比对、核算后发现,企业刚申报的这部分收入是该公司2007年以来隐瞒未报的售房按揭款收入。据企业相关人员称,他们这么做是担心这部分收入会被税务机关发现,要加收滞纳金或罚款。  情况查实后,税务机关对该房地产公司作出了相应的税务处理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