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取电子数据巧揭营业真相来源:中国税网作者:于根清、杨梦蛟日期:2008-12-03字号[ 大 中 小 ] 2008年3月13日,浦江县地税局稽查局成功查处了一起娱乐公司隐藏电子数据库数据进行偷税的案件,追缴地方税费413617.49元,加收滞纳金13073.16元,并对未提供账簿、记账凭证和销毁有关电子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52000元罚款。 该案件是由县局选案办公室选出专案,浦江县地税稽查局领导十分重视该案件,专门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专门讨论并进行预案分析,检查组人员通过对该企业有关资料的比对分析,了解到该公司于2005年3月开业,其在2006年7月装潢后于9月重新开业,并采用“星网视易”电子系统进行网络化管理。对该案进行了案前侦查和分析,从了解的实际经营情况来判定,该公司申报营业额明显不实;在案情分析会上,针对娱乐场所经营的特殊性以及网络流程化管理的特点,确定采取现场突击检查、调账检查与计算机检查三路并进的方式。 2007年11月13日晚上九点集合所有检查人员,为应付紧急突发事件,每个检查小组配备手提矿灯,并提请公安机关配合行动。根据案前分工,各小组分头检查了该娱乐场所的前台、吧台、仓库、厨房、监控室、总控室(机房)、经理室以及负责人办公室等部门,在检查中搜集到该公司前台收银员手工登记的收银记录在内的书证和相关资料,但由于资料数量庞多,难以在现场归集。由于该公司未保存账簿资料,未能取得完整的纸质证据,公司提供的服务器中也未发现有用的数据。一方面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的进行交涉过,要求其提供该公司的有关账簿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该公司始终不提供有关的帐簿报表资料;各检查组把收集到的资料统一集中到大厅封箱,制作相关税务稽查文书后,当晚将该公司的负责人带回稽查局办公室,随后进行按分工,分别进行询问、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清理和归类。另一方面,由县局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经过对公司网络化流程进行全面分析和对计算机系统的仔细搜索后,在系统中查询发现该公司有清除销毁每天的经营数据的行为。随后检查人员称想看看流程管理模式,由于公司采用的系统带有自动清除数据功能,公司人员有恃无恐的操作了相关流程,县局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根据信息流转方向找到隐匿在总控室的真实服务器,在该服务器上提取了公司备份的电子数据和数据库表结构数据并做好取证记录。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提出了检查方案,一是从进货渠道,即酒水供应商入手,重点查处主要酒水供应商的供应情况;二是主要查处从该公司总服务器上提取到的电子数据进行确认的认定工作。通过对已掌握的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进行破解和分析以及检查人员对软件开发设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的询问和确认下,县局信息中心计算机技术人员和检查人员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终于在该公司数据库表单中获取记录物品出品的表数据,依据该记录表核定公司2006年取得70万元收入,2007年取得176万元收入未足额申报纳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公司不得不承认隐瞒营业收入的违法事实。最终案件得以成功查处。 在该案检查过程中的体会:案前准备工作相当重要,本案查前召开案件分析会,与会人员认真讨论研究,局领导周密部署分工,检查组进行预案编制,充分的查前准备工作是该案查取的关键。尤其是对该娱乐场所类似的案件,由于公司对检查事前有所准备,在取证时困难重重,很多相关证据都不能直接取得,在这种情况下检查组处变不惊,从容应对,及时召开案情分析,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肯定当前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将遇到的困难、阻力以及阶段工作重点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以得到上级领导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及时调整部署,最终依靠集体的力量及时捕捉证据线索,完成检查工作。 经过该案检查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 1、税务稽查部门要积极提高稽查手段和及时转变稽查方法。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纳税人反稽查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在信息时代,瞬息万变,我们应积极应对,在稽查手段和稽查方法上有所突破,提高自身相关业务素质,积极开展案情讨论分析,找到案件的准确切入点,避免走弯路,以减少税务稽查的实际成本、提高效率。 2、加强稽查与司法的信息沟通工作,相互协调密切合作。在本案检查中,检查组联合公安部门进驻现场,取得了良好的开端。在稽查中经常会遇到稽查本身力量难以查办的案件,可以借助司法介入的威慑作用,给检查对象以心理上的震慑,取得较好的效果。在调查取证上,由于交通、网络、信息的高度化,取证手段也需要多样化、信息化,必要时还需要司法部门配合下予以实施。 3、促进内部管理,完善信息沟通,切实发挥“以查促管”的功能。征管部门应加强对日常管理中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把异常信息反馈到稽查部门,能达到有的放矢,以查促管、以查促征的作用,进而不断规范纳税行为。在本案检查中发现的很多问题是由于征管力度不够,在日常性管理上没有密切注意企业的经营状况,未能促使企业按实申报纳税。如果把企业的纳税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中,把事后查补转化为事中监督,有效地化解稽查部门的工作压力,可以减少矛盾冲突,从而融洽税企关系。 4、加大对软件开发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力度,进行源头控制。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采取“账外账”、不做账或不提供账的现象屡有发生,对此,应采取有力措施遏止这些现象的蔓延趋势。软件开发行业在企业的要求下开发隐瞒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软件,财务人员在企业的授意下做假帐,应从加大软件开发行业的管理力度、增强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入手,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该类案件的打击力度,扭转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状况。 作者单位: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地税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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