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使用假发票一年之后被查出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刘军日期:2009-01-07字号[ 大 中 小 ]   日前,山东省临沂市地税局兰山分局在开展建筑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时,查出一起使用假发票偷税案。  在检查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时,税务人员发现一张奇怪的发票。该发票是该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取得的,由承包3栋楼基础土方的郑某开具。发票是“山东省建筑业专用发票”,项目是“土方款”,金额为685387元,而公司印章却是属运输行业的“金明车队转运公司”。税务人员怀疑承包人郑某使用假发票偷税,立即通过数据管理平台查询“金明车队转运公司”,结果发现该公司未登记;又通过发票管理系统查询,发现该发票号码不存在。  原来,承包人郑某在工程完工后到房地产开发公司要钱,对方要求他开具发票,当得知地税机关代开发票需要缴纳税款时,郑某立刻想出了歪点子,他花钱弄到一张假发票骗过了房地产公司的财务人员,并顺利支取了工程款。  最终,税务机关责令郑某补缴营业税20561.6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39.31元、教育费附加616.8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05.61元、个人所得税17238.54元,并对未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处以一倍罚款,税费及罚款总计79301.38元。同时,税务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