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偷税,“收编”个体户当员工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左大成日期:2009-01-16字号[ 大 中 小 ]   最近,湖北省广水市国税局的税收管理员在对某实业公司开展案头纳税评估时发现,该公司2007年度各类收入不到200万元,而人员工资却高达60万元,这明显不合常规,也让税务人员颇为费解。  随后,税收管理员依法约谈了企业财务负责人张某,张某对本企业工资开支巨大的解释是,公司主要替各礼品公司做高档礼品盒,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相对较多,手工化程度较高,耗费工资自然较多。但对其解释,税收管理员还是半信半疑,决定立即到企业实地察看。他们兵分三路进驻企业,一路到生产车间现场察看,当场记录正在生产的工人岗位及姓名,一路到公司办公室,提取企业最近一段时间考勤记录,还有一路到财务办公室,提取企业会计账簿,记录各类人员情况及工资发放情况。三路情况很快在公司财务办公室汇集,通过计算机比较识别分析,税务人员发现有5人既没有在公司工作,又没有近一个月出勤记录,却一直在公司财务账上领着工资。根据该公司登记,5人中1人为电工,2人为司机,2人为管理人员,全年共领工资85000元。税务人员将5人工作情况向公司劳动考勤人员王某求证,王某支支吾吾,说要等老总回来再说。  既然老总不在,税务人员决定进行外围调查。按照名字,他们到派出所查询,查到了这5人的住址,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这5人都在街上经营,都为个体户。当问及他们是否在某某公司兼职上班,他们几乎都异口同声:只是经常到公司送些货,从未在那里兼职,也没有领取工资。对于自己被某实业公司“收编”为员工,并按月“支付”工资的事,他们都感到非常诧异和气愤。根据调查,税务人员迅速通知公司负责人到场接受询问,对方见纸里包不住火,只好说出了实情:因为这5个人均为个体户,又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经常来公司送货,在账上把他们变成公司员工不易引起怀疑,于是就在账上虚列了5人的名字,全年共虚列工资90000元。  鉴于此案已涉嫌偷税,税源管理部门将此案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目前所偷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已一并追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