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小卷尺“量”出百万元偷税案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邹向阳 徐展舜 徐云翔日期:2009-02-05字号[ 大 中 小 ]   前不久,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国税局在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中,稽查人员用一把小卷尺,成功查处了一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偷逃逾百万元企业所得税的案件。  成立于2006年9月的宿迁市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今年8月,宿豫区国税局在检查该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时发现,该公司当年的楼盘销售收入362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3480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亏损332万元。检查人员认为,该公司销售成本畸高,有偷税嫌疑,决定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  宿豫区国税局检查人员首先“微服私访”,到项目售楼部进行调查,全面了解楼盘销售情况。接着他们又到工程部门了解其建筑施工以及配套设施情况。最后,他们进入财务部门,了解其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06年年底购买净地120亩,每亩价格28万元,计划分四期开发,2007年开发*9期42亩,规划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门面房2000平方米,多层住房23000平方米,地下车库2000平方米,会所、幼儿园等配套设施3000平方米。同年,一期规划建筑全部竣工,住房交付使用,售出住房19200平方米。但令人费解的是,一期楼盘的开盘平均价格为1780元/平方米,其销售成本竟高达1750元/平方米,每平方米利润仅仅30元。该公司解释说,为了创名牌,公司从设计规划到建筑质量,再到配套附属设施,样样高标准、事事创名牌,各项成本费用当然会高。  检查人员从了解的销售情况以及已基本确定的销售价格,基本排除了该企业隐瞒收入的可能。检查人员再次审核该企业每一笔数据、每一笔业务,发现该企业虽然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列支上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建筑安装成本的账务处理却“干净利落”。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  带着疑问,检查人员进行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开发商,我会怎样操作、如何“避税”?随即,检查人员对楼盘的成本进行了仔细分析,最后将突破口放到配套设施上。账面耗用的花岗岩石板和路牙石足够铺满25亩地面,但一期总占地仅有42亩,除去房屋建筑、绿化设施、中央景观等占地,还有多少土地可以能铺这些花岗岩?  于是,检查人员采用最原始的办法,用小卷尺对所有铺设了花岗岩的地面进行实地丈量。结果发现,花岗岩石板账面用量13000平方米,实测只有4600平方米;路牙石账面用量5000米,实测只有1800米,账实之间存在巨大缺口。  在证据面前,企业财务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不得不承认偷税事实。原来,该公司出资为市政工程铺一条路,他们把620万元铺路成本都记入到一期楼盘的开发成本中,造成楼盘开发成本畸高,销售利润大幅“缩水”。  据此,宿豫区国税局依法追缴该企业所偷税款,并加收滞纳金,还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同时将此案依法移送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