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假发票牵出300万元偷税案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罗咏琳 钟爱萍 曾榕日期:2009-02-19字号[ 大 中 小 ]   今年春节前,随着犯罪嫌疑人朱某被当地检察部门正式起诉,江西省鹰潭市“5·28”假发票案件告一段落。  在侦破此案的过程中,鹰潭市地税局稽查人员曾历经42天,辗转广东、福建、安徽、浙江、山东、南昌、重庆和上海8省市实地调查,共从49家企业取证534份,最终查明朱某所开设的某广告有限公司存在开具假发票偷税的重大嫌疑,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  鉴定发票露出偷税端倪2008年5月28日一大早,福建省加多宝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携带一份金额达7万多元的广告业(裁剪)发票,来到鹰潭市地税局稽查局,要求对该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定。  初看发票,开票日期、发票专用章等一应俱全,肉眼一时很难判别真伪,但输入征管系统比对号码和发票台账,却未发现该发票的开票信息,稽查人员确定这是一张假发票。  据加多宝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提供的情况,这张假发票是半个月前从鹰潭市区某广告部获取的。稽查人员当即对该广告部法定代表人彭某进行了询问。据彭某交代,近半年来,包括加多宝有限公司的这张发票在内,其广告部的所有广告业发票均是由本市另一家广告有限公司代开。一周前,加多宝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曾给彭某打来电话,要求对发票真实性进行鉴定,彭某及时向该广告有限公司提出过质疑,却遭到该广告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朱某的矢口否认。彭某将此情况反馈给了加多宝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但加多宝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考虑数额太大,不敢掉以轻心,5月27日晚上便从福建赶到鹰潭,求助当地税务部门对发票予以鉴定。  由于这张假发票仿真度极高,引起了鹰潭市地税局稽查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市局领导作了汇报。5月28日当晚,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市地税局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取得联系,确定了由税警联合办案,并当即成立了“5·28”专案组。  现场抓获百变“税耗子”5月29日上午8时30分,专案组人员对朱某的广告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由于彭某之前对发票的真伪性,向该公司进行过质疑,引起了朱某的警觉,因此朱某已将公司会计辞退,并藏匿、销毁了大量假发票、账簿、凭证等相关证据。  但在检查现场,专案组还是查获了该公司业务接洽单3本、印刷合同等20份和3本空白广告业发票。并通过调取该公司电脑中2006年~2008年部分营业记录和结算单,掌握了朱某给本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叶某开具的35份总金额533555元假发票,给彭某新近开具的10份总金额70554元假发票;2006年开具建安发票3份,取得广告收入109000元;2007年开具建安发票6份,取得广告收入176905元。2006年度开具国税定额发票35份,取得广告收入6800元;2007年度开具国税商业定额发票及销售发票31份,取得广告收入88600元。  据介绍,自2006年1月~2008年3月间,该广告有限公司一直以个体户名义申报纳税,实行的是定期定额征收,且核定营业额最初为3800元,直到2008年4月,核定营业额才调升为5000元。而检查结果,该公司每年的营业额都上百万元,显然存在以倒卖、开具假发票偷税的犯罪事实。  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朱某仍拒不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且拒绝提供其他相关账簿、凭证等资料,并且否认自己是公司的负责人,检查人员掌握的犯罪证据与己无关。朱某还声称,他所在的广告公司是昨天才从某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处转让过来的,并提供了新广告公司的相关证件执照。检查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尽快弄清两个广告公司转让的事实,专案组当即调阅了徐某的税务登记原始资料,结果发现,徐某和朱某的家庭住址竟然一模一样。后又在公安部门的协作下,专案组及时调阅了徐某的婚姻关系和家庭人员状况,意外发现徐某与朱某曾是夫妻关系。  在事实面前,抵赖不过的朱某承认自2006年1月与徐某离异后,徐某一直在外做生意,所以,法定代表人为徐某的广告有限公司,实际上一直是由朱某一人经营。为了躲避检查,5月28日下午,朱某到月湖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要求将原广告有限公司进行注销未果后,随即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新的广告公司,以对付地税部门的检查。  鉴于涉案金额巨大,专案组决定正式将此案移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办理。5月29日下午,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朱某进行了刑拘。经提审,朱某很快交待了在2006年曾通过电话联系,购买过假发票15本,之后,公司经营一直采取本地广告业务开具建安发票、国税发票,外地业务开具假发票的手段进行偷税的事实。  涉案企业竟多达49家为取得确凿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人员到该广告有限公司的开户银行,查询了其2006年以来的资金往来情况。根据银行对账单的422笔资金流入记录,办案人员发现,2006年该公司收款183万元,2007年收款161万元,2008年1月~4月收款66万元,涉案企业竟多达49家,并且大部分是省外一些知名企业。  资金流证据有了,但还缺少物流(票证)证据。为了获取各个涉嫌企业的发票原件,6月1日,在鹰潭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王国庆带队下,办案人员兵分三路,分别前往深圳、福建、南昌、青岛、重庆、合肥等地,展开了千里实地调查取证。  由于牵涉企业较多,又是异地调查,取证工作困难重重。6月30日,当办案人员来到安徽省合肥市后,原本在电话中答应接受调查的合肥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一次又一次找借口,拒绝了调查。  7月8日,在江西省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富世亨多次给安徽省地税局稽查局主要领导打电话斡旋下,外调工作才顺利完成。而在广东、福建等地区,办案人员即便在当地税务部门的协作下,仍被个别企业故意认为是上门行骗的社会盲流,遭到企业保安的追打和恐吓。  最后,办案人员利用发票换票证的方式,先后从49家企业换取了朱某广告有限公司开具的广告业(裁剪)发票509份。另外,针对该公司开具给外地企业的一些零散、小额发票,专案组发出协查函,又成功取得假发票10份,加上取得的开给本地企业的假发票15份,共取证534份。  铁证锁定偷税事实为了甄别发票的真实性,专案组先后11次将调取的534份发票,送交鹰潭市地税局发票所鉴定。经过3名工作人员整整半个月的认真比对,结果表明,除12份发票为真发票外,其余522份均为假发票。  就这样,经过专案组人员42天紧张有序地调查取证,这起涉及全国多个知名企业,影响极端恶劣的假发票案件的违法事实已基本查清。该广告有限公司在2006年1月~2008年4月期间,利用上门服务、电话联系等方式,为本市多家广告公司代开广告业假发票,并在公司经营中长期采取本地广告业务开具建安发票、国税发票,外地业务开具假发票的手段进行偷税,涉案金额高达3000040.50元。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鹰潭市地税局稽查局作出处理决定,追缴该广告有限公司偷税、少缴税款329774.8元,没收和罚款128454.6元,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朱某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