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富背后的税案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周建华 金水根日期:2009-05-12字号[ 大 中 小 ]   一起当初并不被看重的个体户涉税案件,经过浙江省嘉兴市国税局缜密侦查,查补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40多万元,成为该市近年来查补税额*5的个体户涉税案件。经查实,个体户刘某超过定期定额未按规定申报销售额达1822万多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达109万多元。  今年2月,有群众举报,嘉兴市刘某经营的制衣厂开业时间不长,纳税数额小,但开销巨大,近年来相继购买宝马车和征地扩大生产经营面积,“暴富”的背后有逃税嫌疑。  接到举报后,嘉兴市国税局稽查人员及时了解了刘某的初步情况。刘某于2002年4月开办一家制衣厂,采取定期定额征税方式。2002年5月,刘某的制衣厂月定销售额为3200元,经过多次调整,从2006年12月开始,其月定销售额调整到1.5万元。稽查人员决定采取现场突击检查的方式获取相关证据。  2月16日,稽查人员出其不意地来到刘某的制衣厂。稽查人员看到,一幢3层楼的民房内放置了大约100台缝纫机,70多名工人正在专心做着手中的活儿。很显然,这样的经营规模与1.5万元的月销售额明显不符。  刘某还没有从慌乱中回过神来,稽查人员就按照检查方案迅速分头控制了该厂办公室以及生产、销售、财务、仓库等部门。在一本不起眼的练习本上,详细记录了2003年、2004年两个年度该厂计件工资发放情况,表明这两个年度该厂加工的女式服装达932923件。通过向有关人员询问,初步掌握了该厂销售对象、生产形式、产品品种等情况。  依据确凿的证据,通过合理的测算,嘉兴市国税局认定,刘某经营的制衣厂自2003年以来在销售收入长期超过核定营业额后,不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其超过的销售收入,超过定期定额未按规定申报的销售额累计达1822万多元,少缴增值税累计达109万多元。嘉兴市国税局随即依法作出上述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