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矿产企业以付款方向不一致发票多抵税的稽查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10-14字号[ 大 中 小 ] 一、基本情况 华北冶建二公司某矿现有从业人员760人,其中管理人员76人,生产人员684人,年完成矿石约120吨,实际销售收入6,480万吨。本企业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会计报表为施工企业类,折旧为年限折旧法、由主管单位统一计提。财务人员4人,其中会计主管1人,企业法人代表:郭福安;注册类型:国有;注册资金:1,000万元;地址:锡铁山镇。 二、基本案情 (一)案件来源 协查案件。根据协查编号为451030006050014号的协查函,四川省自贡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要求协查已证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2005年10月17日至2005年10月19日对华北冶建二公司某矿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取得发票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作案手段 企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付款方向同开票方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造成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违法事实 1、2003年12月22日转74凭证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号码为“02248352”,属于协查编号为451030006050014号的协查函确定的虚开发票,根据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1,569.24元,不予抵扣。 2、2003年、2004年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其付款方向同开票方不一致,造成多抵扣进项税额111,051.02元。 三、办案经过 通过对华北冶建二公司某矿账簿、凭证、报表的审核发现: (一)2003年12月22日转74号凭证中从第三方“成都黄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号码为“02248352”,属于协查编号为451030006050014号的协查函确定的虚开发票,已抵扣税款。 (二)在对该企业同“成都黄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往来账面的审核中发现,2003年至2004年取得了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直接付给了“成都黄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却由成都冈原物资有限公司、成都顶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具,属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付款不一致,共计金额653,241.29元,税额111,051.02元。 四、处理结果 (一)对违法事实1,该企业从第三方取得的已确定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文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少缴税款1,569.24元,处以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1,569.24元。 (二)对违法事实2,取得的付款方向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的多抵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之规定,补缴增值税税款111,051.02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补缴税款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至入库之日止。 五、分析及提示 (一)案情分析 1、企业为了采购业务的方便,没有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取得的规定将款项支付给销货方,造成其销货方同实际收款方不一致。 2、执行税收政策不到位,企业委托第三方采购货物,并没有认真审核发票的来源,只要提供的发票,有真实的货物交易,不管是谁开具的发票都拿去抵扣,致使一些虚开的发票,顺利的抵扣了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3、主管税务机关日常管理不严,深入企业的时间不多。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的日常税收征收管理偏松,加之深入企业的时间不多,日常检查工作形同虚设,企业存在的违规,违法抵扣问题大部分只能靠税务稽查发现,使得本可以早点解决的问题迟缓,造成企业负担无形加重。 4、税收监控力度不够,税收政策宣传不及时。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收监控不够,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及时,特别是对新的税收政策的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企业是造成企业税收违法的主要原因。 (二)案情提示 1、认真贯彻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管户责任。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加强监督和服务,强化日常巡视巡管工作,深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切实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性。作为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不仅要摸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而且要掌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情况,尤其要善于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分析比较,发现疑点要及时派人调查了解,经查核确实有问题的,应立即责令纳税人改正。 2、加强纳税评估,强化税源。认真执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企业的税源管理,应深入调查,找出企业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确定合理的评估指标,监控企业的产、销、存等情况,合理划分管理类型,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强化纳税评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处,堵塞税收漏洞。 3、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日常指导,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要深入企业进行税法宣传,特别是一些新的税收政策要及时宣传到纳税人,指导纳税人执行税收政策,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申报准确率,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进项抵扣凭证时应加强对企业资金流向的审核,对不符合抵扣规定的一律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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