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侦破涉及4省1市的非法出售发票案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0-11-24字号[ 大 中 小 ]   经过近6个月的艰苦奋战,浙江省杭州市萧山警方侦破一起涉及浙江、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等4省1市400余家企业的非法出售发票案件,为国家挽回税款500余万元。  2010年5月29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公安分局宁围派出所接群众电话举报称辖区有人非法出售发票。当天,民警成功抓获涉嫌非法出售发票的犯罪嫌疑人粱某、万某、丁某。经讯问,三人交代了非法出售发票的违法犯罪事实。  民警从口供中发现一些端倪。办案民警大胆设想,在当地红山农场附近的一水泥有限公司周围可能盘踞着一伙出售水泥等建筑类发票的犯罪团伙。经连续4个月的内审外调,,最终查清了以梁某、颜某、周某、李某等台州市温岭人为首的,通过萧山本地籍拖拉机手向建筑单位进行兜售发票的犯罪团伙,查证非法出售发票580余份,涉案金额达2788万余元。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周某、李某、颜某案发前系从事水泥销售的个体户,三人均是从萧山一水泥有限公司购买水泥后到台州地区转卖。  2009年初,三人分别以每月600元的价格雇佣了犯罪嫌疑人梁某,由粱常驻水泥公司,为三人代办购货、付款、发货等事项。  2009年1月,犯罪嫌疑人梁某分别向三名个体户提议:因三人系个体户,不需要水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就由粱某出面将公司本该开给三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售给他人,出售发票所得款除扣去每人需支付给粱的工资600元,剩余款项均给三人作为下月购买水泥的货款。犯罪嫌疑人周某、李某、颜某都同意了粱某的提议。  于是,粱某每个月就将原本该开给三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发票价税合计0.9%至1.5%的价格出售给他人。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间,粱某非法出售发票共计580余份,价税合计2788万余元,非法所得2万8千余元。  目前该案公安机关已追缴了50余万非法获利。非法取得发票的受票企业税款追缴工作现已由相应的国税稽查局、地税稽查局全面展开,将及时为国家挽回税款500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