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某上市公司伪造物资明细 稽查人员慧眼识破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杨德玲 姚丹日期:2011-04-20字号[ 大 中 小 ] 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以一份验收单据为线索,围绕一套大型设备的归属,一路追踪,先后与企业内外的财务人员、验检人员、调度人员展开了一场破解谎言的“智斗”。 规范公司露破绽,自信部长显慌张 “作为刚上市的公司,我们有着严格的财务监管体系,内控机制也非常健全,所有财务资料均由会计师事务所仔细审计。”作为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长,王女士难掩自豪之情。 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的检查人员从该公司的经销状况、运营方式和财务报表入手,全面核实企业经营状况。 财务部长王女士越发自信:“上市后,公司的成本费用、收入利润都控制得相当严格。” 听到此,细心的检查人员留意到,王女士一直无意识地强调“上市”这个时间点,且对往来款项避而不谈。于是,检查人员不动声色地“随意”询问该公司以前的往来情况。 “绝对没问题!我们销售的都是大型生产设备,买方要入账的。”王女士迫不及待的解释和一反常态的语调,反而明确了检查方向。锁定目标,检查人员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方式,有针对性地翻阅其往来账和购销合同,并逐笔审核。 “这笔合同从2009年7月开始预收,交易已经持续1年多,远超出货物的生产周期,为何一直没有结转收入?” “应该是交易出现问题吧,所以没发货。”会计眼中闪过的慌乱,引起检查人员的警觉。检查人员又找到验收部门,根据合同编号查找对应的产品验收单,产品果然已在2009年12月13日验收。 验收合格意味着交易发生,而纳税义务也同时产生。一切准备就绪,只等会同王女士固定余下的证据,流失的税款就可回归国库。 疑点初露显端倪,线索追踪行路难 “你们昨天看到的那份合同,因设备有点问题,*9次验收没合格。目前正在交涉再次验收的事情,所以,那份验收单日期不准确。”王女士的解释如当头棒喝,使检查人员心凉如水。 几经询问,王女士始终坚决否认,而曾经积极配合检查的其他工作人员也众口一词:“*9次验收没通过,其他事情不知道。” 内部调查连连受阻,为避免时间过长导致相关证据的销毁、伪造,检查人员当即决定利用外围渠道追踪真相。 通过前期调查,检查人员已了解到,基于产品的特殊性,每笔货物交接均需某部驻连验收室、上级工厂、需方单位和企业销售人员共同进行四方验收。为避免夜长梦多,检查人员当天办妥协查手续,突击前往某部驻连验收室,协查取证。 通过网络查询的地址,检查人员来到与该公司毗连的某部驻连验收室办公楼,并径直找到相关负责人李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检查人员,一头雾水的李某详细地介绍了验收室的相关工作。果不出所料,作为国家严格监管的设备,该公司的每台设备销售均需通过专业检验,并且因为有着极其严格的内控,验收合格率几近100%,即使需要二次验收,其时间间隔也相当短。 李某的阐释进一步证实了检查人员的怀疑。随即,检查人员详细说明来意,并提供合同和设备的编号,请求查询相关的设备验收单。李某迟疑着拿着编号,解释说去档案室调取验收单。 5分钟、10分钟、30多分钟过去了,两手空空的李某尴尬地返回,冰冷而坚决地解释说,这台设备属于路外货,按照管理规定,不在监管范围内,因此,验收单不予留存。 慧眼识破连环计,解铃还须系铃人 经对企业经销流程的重新研究,检查人员又发现一丝曙光。按照企业的管理要求,其物资调度部门有所有设备的调度记录。于是,检查人员马上找到王女士,直接要求到物资调度部门查询检查。 检查人员如此迅速的“回马枪”,王女士万没料到,自信的她吞吞吐吐地再三推诿。经过一再坚持,检查人员终于来到调度部门。见到管理员,检查人员便开门见山地要求提供《2009年物资调度明细簿》。管理员从随身携带的提包内,极不情愿地拿出了企业的《调度明细簿》。 崭新的纸张、干净的页面、同样的笔迹、规整的记录以及未干透的油迹,这就是管理员提供的记录其过去一整年物资调度情况的《调度明细簿》!当然,那笔设备的调度记录显然不在其中! 检查人员带着这份崭新的记录簿,再次找到王女士,并对其隐瞒事实、伪造证据、阻碍稽查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异地协查取证等稽查权力,进行了详尽的阐释说明。 几个轮回、几番权衡,王女士终于交出真正的《调度明细簿》。其上赫然记录着检查人员追查已久的设备,已于2009年12月13日出库。 至此,几经周折、几度较量,在检查人员不懈的努力和坚持下,一路追踪,70多万元的税款终于重归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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