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一起事故引出某司法鉴定所隐藏的逃税行为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陈荣富 蒋锦仕 王国宝日期:2012-05-04字号[ 大 中 小 ]   因为一场不起眼的交通事故,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背后的非法利益链条浮出水面,隐藏的逃税行为也在税务部门的稽查下现出原形。经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查实,2009年1月~2011年3月,林某经营的3家涉案单位以收费不开发票、而是开具收款收据等形式隐瞒收入978664元,同时还存在印花税未如实申报纳税等问题。  近日,同安区地税局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对林某经营的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厦门市同安发展交通服务站、厦门市同安鑫联通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入库137667.95元。  2011年3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事故车辆被鑫联通停车场(交通事故车辆停放场所)收取了800余元的技术鉴定费,鉴定者是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由于事故本身简单、轻微,并不需要鉴定,车主觉得蹊跷,遂向行评代表反映。  行评代表向同安区交警大队了解这起交通事故情况及事故车辆检验程序,发现卷宗中没有交警部门的检验和鉴定委托书。交警部门表示,这起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及人员受伤轻微,双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事实无异议,因此没有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车辆技术性能鉴定,这起虚假鉴定事件浮出了水面。  故事没有就此结束。行评代表还发现,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与鑫联通停车场、鑫联通汽修公司的经营者利用“一条龙”经营的便利,多次虚构交警委托,对未实际进行鉴定的事故车辆收取鉴定费牟利。同时,上述3家企业还可能存在逃税问题,便向市司法局和市地税部门进行了通报。  在行评代表通报相关情况后,厦门市地税局领导指示同安区地税局高度重视此案,同安区地税局抽调5名税务稽查人员组成专案小组,全力查清此案。  稽查人员查询到,该司法鉴定所经营者是林某,林某另外还经营交通服务站、汽车修配公司,提供拖车、停车、车损鉴定、汽车修配一条龙服务。既然司法鉴定所存在未依法开具发票的情况,交通服务站、汽车修配公司也可能存在此种情况,遂将3家企业一并纳入检查范围。  检查人员来到司法鉴定所、交通服务站经营场所,依法开展突击检查。经过一番周旋,在开票、收银场所,检查人员除查获违法使用的9本收款收据,还查获了司法鉴定所、交通服务站的5本营业日记账。  当天下午,行评代表与检查人员联合约谈了林某。经详细了解,耐心说服,林某对其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写了自述材料。经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查实,2009年1月~2011年3月,林某经营的3家涉案单位隐瞒收入978664元,同时还存在印花税未如实申报纳税等问题。  事情败露后,林某曾以为搞定地税检查人员,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向检查人员发起了拉拢和说情攻势,不想遭到严词拒绝。  林某拥有较深的社会关系,他发动各种关系,再次对检查人员发起说情“围攻”。有人劝检查人员退一步,天地宽。有人给检查人员“讲道理”,税收是国家的,人情是你的,何必这么认真?  对此,检查人员坚持秉公执法,从情理法三方面对林某进行攻心,劝说林某积极面对,敢于担当,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不要错上加错。经过多次沟通,林某最终对检查人员表示理解,积极配合检查中的各项工作。  鉴于林某经营的3家涉案单位已构成逃税,近日,同安区地税局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对林某经营的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厦门市同安发展交通服务站、厦门市同安鑫联通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共补税65003.7元,加收滞纳金10427.83元,罚款62236.42元,合计137667.95元。目前,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