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运输服务部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代开票案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日期:2007-11-20字号[ 大 中 小 ]   一、纳税人基本情况  南京玉成运输服务部是六合区程桥镇政府于2003年3月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业主:原镇财政所所长王义麟。日常工作由程桥镇“财税办”具体负责,主要业务代开运输业发票。现该单位正在申请注销。  二、主要违法事实  南京玉成劳务运输服务部自领用交通运输业发票4本,开具金额1696542元;服务业发票4本开具金额2134124.96元。  向税务机关提供了虚假货物业交通运输工具证明,骗取税务机关的代开票纳税人资格认证。  通过提供虚假的运输合同等证明资料到六合局征收厅开票。共骗取代开票1355份,开票金额39872717.78元。  未建会计核算帐册。只建程桥镇政府机关干部税收任务完成流水台帐。  三、处理情况  针对南京玉成运输服务部采取提供虚假资料手段,骗取代开票39872717.78元,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税收秩序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对该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  另鉴于本案造成较坏的影响,六合区政府对有关涉案人员已按总局要求进行了专门处理,其中对该单位负责人王义麟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已由现所在镇人民政府作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直接责任人孙成林属程桥镇自用临时人员,已由程桥镇人民政府对其作出了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