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思维算电费 查出企业两本账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蔡军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稽查单位:江苏省宿迁市国税稽查局  被查单位:某机械生产厂  违章案情: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某厂利用两套账进行偷税,但未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据和情况。稽查人员调阅了该厂的纳税资料,通过对比分析,没有发现税负异常情况。  稽查人员进一步分析认为,该厂是机械化生产企业,耗用动力必不可少,从动力耗用着手应能发现线索。于是,稽查人员到供电部门进行调查。经详细查阅该厂耗电量发现,该厂每年耗用电量在100万度左右,而该厂财务会计资料中只反映每年电力耗用在60万度左右。  稽查人员遂依法调取了该厂的账簿资料进行检查。但对账簿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后并未发现问题。  稽查人员又来到供电部门,看是否能从该厂缴电费的途径中寻找蛛丝马迹,果然发现该厂缴电费时使用的一个银行账户在账簿资料中没有反映。为此,稽查人员到银行依法查阅了该账户,从中发现有大量外地客户汇入资金,根据稽查人员的经验判断,这些汇入资金很可能是该厂的一部分销货款,于是发函到其中一户汇款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请求协查,对方回复确实是购货款。  在事实面前,该厂办税人员只好承认从1999年以来设立两套账进行偷税的事实,并交出了第二套账,从这隐匿起来的第二套账中,稽查人员查清了该厂近年来根据外地许多客户购货不索要发票现象,采取将不开发票的销售部分另外开设一个结算账户并另做一套账的办法,从而造成偷税30多万元的违法事实。目前,宿迁市国税局已对该厂所偷税款连同滞纳金全部追缴入库,并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稽查建议:一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偷税目的,往往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等手法进行偷税,稽查人员在税务检查中,不能就账查账,要从纳税人的经营特点等方面具体分析,从中寻找突破口。本案中,稽查人员从电力耗费着手寻找线索,进而核查银行账户,不失为对账外经营和做两套账的偷税者进行账外调查的一种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