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税对七大行业展开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07-15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辽宁国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9号)要求,选择了7个行业实施税收专项检查。由此开启了辽宁省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的序幕。  在已经公布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通告》中,被查行业涉及大型连锁超市,包括跨省连锁经营或省内跨地市连锁经营的超市;电视购物企业,包括从事电视直销购物和电视购物频道的纳税人;建筑安装业,包括从事各类建筑、安装、修缮、装饰装潢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包括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特定退(免)税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贸经营者;金融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3年以上未接受税务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3年以上未接受过税务稽查且年应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此次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税法认知度和遵从度。  据悉,2009年4月11日至9月30日,全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将视纳税人自查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一定比例的纳税人实施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