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税警联合成功捣毁一跨区域制售假发票案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0-07-27字号[ 大 中 小 ]   2009年5月,株洲县地税稽查局专案组在追征一起已侦破的制售假发票案所涉及税款时,又发现一非法制售假发票的新线索。株洲县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一方面,指示专案组要抓住此线索不放松;另一方面,立即将情况向株洲市地税稽查局汇报。  在市稽查局的统一布置和协调下,2009年10月14日,株洲县稽查局联合株洲县公安局,在株洲市芦凇区桥头12栋402室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女,29岁,浙江省三门县人)、林某某(男,32岁,浙江省三门县人,系林某丈夫)、方某(男,52岁,浙江省三门县人),缴获用于作案的电脑、打印机各1台,假印章9枚,假发票1千余份。经查,假发票全部从方某弟弟(男,50岁,浙江省三门县人)手中购买。10月16日下午3时许,嫌疑人方某弟弟在林某租房附近出现,被布控的办案人员抓获。在嫌疑人方某弟弟的指认下,成功捣毁了其设在衡阳市麻家塘B栋304室的窝点,查获电脑、打印机等作案工具,缴获假发票1千余份。经审讯查明,嫌疑人方某弟弟的假发票全部从长沙市其老乡——绰号“新虎”的犯罪嫌疑人和陈某处购买。11月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夫妇先后在长沙市被办案人员抓获,并捣毁其在长沙市雨花区一窝点,缴获假发票3千余份。然而此时“新虎”已不知去向,销声匿迹了。  根据市稽查局领导继续深挖此案件的指示,2010年以来,株洲县稽查局的专案组发挥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的精神,密切与株洲县公安局的经侦民警协作,经几个月的艰难侦查,逐步摸清了“新虎”的基本情况及活动规律。2010年5月19日,在长沙市地税稽查局的全力配合下,办案人员在长沙市雨花区高桥大市场附近将“新虎”抓获。并缴获未开具的湖南省货物销售机打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长沙市娱乐业、服务业税控发票、税务机关统一代开发票等11类假发票共计2300余份及部分存根。同时,还缴获了伪造的各类假印章202枚,制作假发票的电脑1台,打印机1台。经审讯查明:“新虎”真名为董某,男,43岁,浙江三门县人,其为牟取非法利益,自2008年10月以来,先后从长沙火车站附近从犯罪嫌疑人陈某夫妇手中低价购买各类空白假发票,租用长沙市雨花区友谊汽配城17栋3单元501室,利用电脑打票,以假地税统一发票、假建安发票50元每份,其它各类假发票40元每份的价格出售假发票给其浙江老乡“小才”、“小秋”、“细兵”“卫国”、“方成”等人(均在逃)。至此,一个在我省以浙江三门人形成的非法制售假发票的团伙被成功捣毁。  经查,该团伙已开具假发票6700余份,分别流入长沙、株洲、湘潭、常德、衡阳、益阳、娄底、邵阳等地的企事业单位,票面金额近2亿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流失1000余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