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国税集约稽查狠抓医药流通行业专项检查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0-08-10字号[ 大 中 小 ]   一是掌握医药流通行业特点。按照医药流通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加强与卫生管理、药品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的联系,掌握医药流通行业纳税人的数量规模、区域分布和管理模式,强化稽查案源信息集约管理,扩大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提高稽查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强税收风险预警防范。通过网络问卷、召开医药企业代表座谈会、受理咨询,引导医药流通企业分析典型稽查案例,围绕2007年-2009年税款缴纳情况,开展税收风险自查,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48.3万元,强化预警分析,深化税收风险集约管理。  三是优化稽查办案运行机制。通过实地摸底、税负分析、典型调查等办法,掌握医药行业纳税人基本信息,发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的职能作用;分析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库、稽查典型案件分析、纳税评估案例,归纳医药行业纳税人税收规律,总结稽查办法,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凝聚稽查办案整体合力。抽调税收业务素质高、稽查办案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组,加强与公安、地税部门联系,凝聚稽查办案合力。统筹调配稽查办案资源,向典型案件、复杂案件、疑难案件倾斜,强化稽查集约化管理,不断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