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税部门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0-10-09字号[ 大 中 小 ]   一是畅通发票违法举报渠道,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专用电话、网上发票举报等渠道及时受理发票违法举报。  二是确定重点整治区域与行业,将福州、厦门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将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娱乐等行业列为重点整治行业。  三是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发票检查力度,将发票检查作为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的必查项目,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四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积极协助、配合公安、财政、审计、监察、银行、军队等相关部门做好对购买、使用虚假发票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工作。  五是依法严处,对纳税人以购买等方式取得的虚假发票,不允许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免)税和财务核算,并依法定性处理。  六是强化工作督导,按月对各地发票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