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特大制售假发票案16名被告人被判刑来源:作者:日期:2011-01-12字号[ 大 中 小 ]   2010年12月27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公布,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以有效防范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而在中国经济领域形形色色的各种“造假”行为中,假发票的危害被判定为最严重,但有关犯罪行为在社会现实中却得到足够的“宽容”,显示出其背后利益的需求之大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假发票案作出判决,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依法判处16名被告人6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8年11月,该案被公安机关查获。在其制假点,公安机关共查获各种假发票11347份。  地税局检查发现假发票  据了解,该案被揭开,缘自当地地税机关的一次举报。  2008年7月26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公安分局接到地税机关报案称,地税机关在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检查时,发现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10万元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地税),经查实是假的,发票上加盖的地税所代开发票专用章也是假的,要求经侦大队进行调查。  民警经向山东某房地产公司了解,发现为这家公司提供发票的是以建筑公司名义承包工程的包工头刘某,因工程质量问题,刘某与这家房地产公司的关系闹僵了。通过间接关系,民警又了解到,刘某的发票是从一个名叫“任静”的女子那里开来的。  经技术侦查,民警发现任静同时使用两个手机号,联系人很多,交往复杂。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任静家住枣庄市市中区香港街,但她根本不在家,而是在市中区新生路租了一间房子居住。每天上午9时左右,总会有一个残疾人骑着三轮车来到这里,交给任静几个大信封,接过信封后,任静马上就回到屋子里。  凭办案经验,民警认为信封里装的有可能是假发票。很快,一个以任静为重要环节的专门贩卖假发票的两个独立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  造假者上下线从不碰面  枣庄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通过对任静的上下线进行全面监控,发现任静有两个上线,一个被任静称为“刘弟”,另一个被任静称为“李哥”,而他们从不碰面,都是使用手机联系购买发票,然后再通过不知情的三轮车车主或“摩的”司机传递印好的假发票。  经多次调查走访,办案民警查明“刘弟”的真名叫刘文国,家住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乡,他的上线即制假者名叫渠怀明,家住市中区立新小区某号楼,渠怀明的制假窝点在营子村内。为掩人耳目,渠怀明每天早上8时从家中出来,骑摩托车到营子村“上班”,下午5时左右才离开营子村回家。而“刘弟”则每天骑着摩托车不停地来往于营子村和城区的东外环路之间,经常将装有假发票的大信封交给开三轮出租车的残疾人。  调查同时发现,渠怀明的妻子陈晓慧也经常开着私家车协助她的丈夫出售假发票,发展下线。  调查取证期间,办案民警也查到了任静的另一上线“李哥”的真实情况。“李哥”真名叫徐福祥,家住市中区某小区内。他和“刘弟”的作案方式一样,也是开着私家车到城里将假发票交给三轮出租车司机,要他们把发票送到约定地点,从不与下线见面。  “家族式一条龙”制假  2008年11月25日上午,市中公安分局开展抓捕行动。  当天早上9时左右,“刘弟”携带假发票从西王庄乡营子村出发,在城区东环路,当“刘弟”把发票交给三轮出租车司机的一瞬间,抓捕行动开始了,“刘弟”首先落网。其他6个小组在其他地点先后开始抓捕行动。  不久,渠怀明、李明艳、宋法志、任静、徐琳、陈晓慧等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不同的地点被抓获。  执法中,民警在营子村渠怀明的造假窝点内当场缴获电脑一台、打印机两台、空白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3607份、假税务印章34枚。在陈晓慧驾驶的车中查获各类假发票1923份。在周长海(渠怀明的下线)的电话亭中查获各类假发票456份。在徐琳的家中找到了打印假发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各一台,空白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768份,假税务印章28枚等。  经审讯查明,这是两个独立的家族式的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一个是渠怀明团伙,一个是徐琳团伙。  犯罪嫌疑人渠怀明与陈晓慧是夫妻,陈晓慧是刘文国的姑姑,刘文国和周长海是表兄弟。渠怀明租用陈晓慧的二姐在西王庄乡营子村的一处民房作为制售假发票的窝点,购买非法印制的空白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利用私刻地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根据购买者提供的发票信息,亲自打印发票,然后将发票交与陈晓慧、刘文国、宋法志出售,他们再分别出售给各自的下线,任静、李明艳是刘文国的下线。  徐琳把自己购买的明华园小区的新房作为制售假发票的窝点,亲自打印假发票,出售给下线,徐福祥是其主要下线之一。徐琳制售的假发票也是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根据审讯结果,不久,办案民警又将其他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至此,枣庄市市中区警方抓获1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案件侦查终结后,警方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8月29日,这起特大“团伙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假发票案作出判决,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依法判处16名被告人6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办案检察官指出,山东枣庄特大制售假发票案暂告一段落,但如此多的人参与制售假发票活动,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不得不让人深思。只有铲除假发票生存的“土壤”,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