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厦门地税:刚柔相济巧攻心 锲而不舍清欠税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徐于平 刘旭 陈敢日期:2012-10-15字号[ 大 中 小 ]   6159万元。这是厦门市地税局近日成功追缴的一欠税大户税款及执行滞纳金的数字。这起历时34个月、清欠入库次数达18次的欠税清缴大案,不仅为国家挽回巨额税款,同时也为破解执行难题提供了经验。  未雨绸缪,用制度防范欠税风险  2009年,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对“南湖某大厦”项目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中,发现该项目应补缴土地增值税4947.3万元。为此,该局向项目开发商发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前缴清以上税款。  接到处理决定书后,该公司在限定日期前仅缴了47.3万元,占总税款的比例还不到1%,随后申请分期缴纳。  该局立即启动“稽查欠税风险管理”制度,将这一案件纳入欠税风险全流程管理当中。  通过欠税风险前期评估,稽查人员判断:该公司属于基本上没有资产的“空壳”,存在执行难的大问题;公司积极缴纳查补税款的意愿极低,欠税风险凸显。经研究,厦门市地税局决定立即成立清欠专案小组。  分析相关案情后,专案小组很快制订了清欠预案:首先,该案欠税数额巨大,根据前期评估的结论,对该户必须采取各类强制手段追缴欠税,以防范执行人员的执法风险和欠税风险。其次,要继续反复约谈,挖掘办案线索,进一步了解欠税人“心态”,针对性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攻心”。再次,通过社会信息、企业账务信息进一步寻找案件执行的突破口。  专案小组很快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台籍黄某采取了限制出境的措施,但由于黄某并非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且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与此人取得联系,稽查人员于是把突破口重点放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程某身上。  柔性攻心,22次约谈应对“百般拖延”  据调查,欠税主体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程某在厦门市拥有多家经营实体,成功的经营使他在积累巨额财富的同时,也积累起深厚的人脉资源,再加上他自认为并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处于背后控制的位置,因此他对于所追缴欠税心存侥幸。对此,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执行人员针锋相对,运用“三级约谈”把柔性攻心的效力发挥到了极致。  “按三级约谈制度规定,首先是由执行人员约谈企业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督促按期缴纳;如企业表示仍无法按期缴纳的,由科长跟进,再次约谈,了解实际情况,宣传税法政策和拟采取的执行措施,进一步督促缴纳;如还未能按期缴纳的重大执行案件,由局领导进一步约谈。对于程某,从执行人员到局领导,我们三级约谈都用上了,从*9次到最后一次,也就是2009年~2012年近3年的时间,仅直接面对面的约谈就有22次。程某自恃有关系、有地位、有背景,再加上自己并非法定代表人,项目已成空壳公司等因素,自以为能拖一天是一天,拖到不了了之*4。于是,他一味躲避、拖延,当面交流起来似乎很融洽,人也配合,但只要一说到补税,他总是百般拖延。”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执行科科长陈敢回忆说。  面对程某的各种理由,执行人员一方面在约谈中严正指出,逃避国家税款的严重后果,税务机关将采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执法手段追缴欠税,保证国家税款足额入库;另一方面也运用柔性执法,晓之以理,告诉他这样一再拖延下去,税要缴,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的滞纳金将成为沉重的负担,最终将得不偿失。  面对强大的政策攻势,程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出现了松动。通过反复约谈,程某终于按*7拟订的清欠计划,于2010年6月前分次缴了1000多万元的税款,但对于余下的5000万元税款,他仍以各种理由拖延。  刚性执法,关键点突破打掉最后侥幸  在三级约谈的同时,执行人员依据执法程序,紧锣密鼓地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各项税款保全及强制措施:除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外,依法查封拍卖了这一房地产项目剩余未销售的两个店面、车位及车辆,查询冻结扣缴了公司银行存款。在例行性工作之后,专案组把精力集中到梳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历年账目上,把突破口放在房地产公司是否与程某所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存在资产转移方面。  很快,案件执行出现了重大转机。2010年6月,专案组在对公司账务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2009年8月13日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后,于8月19日~31日分别通过3次转账和1次提取现金的形式,累计转移公司资金2300多万元到其所控制的关联企业福建港尾山海旅游公司。自此,案情出现重大突破。  为谨慎起见,也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执行人员一方面仍然按惯例约谈程某,另一方面赴龙海市其关联公司核对账户,进行深度了解、取证。  在掌握确凿的证据之后,执行人员再次约谈程某,讲明案件严重性,表示此举是否涉嫌逃避缴纳欠缴税款罪有待进一步调查论证,劝其早日结清欠税及滞纳金。底牌被揭穿,程某迫于法律的威严,态度上有了明显变化,表示将多方筹款,尽快缴清欠税。  2012年6月底,该案顺利结案,清欠入库次数达18次,历时34个月,成功追回欠税4900万元以及执行环节滞纳金1259万元,共计61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