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山东:稽查办案齐给力 重拳出击打假票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贠相忠 潘更生 郭勇日期:2012-10-17字号[ 大 中 小 ]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探索建立集约化、人性化的“阳光稽查”新机制,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有机融合。 “集约化”稽查重拳打击涉票犯罪 近年来,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与“卖方市场”利益的相互刺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处于高发态势。部分企业利用非法获取的黄金、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虚抵虚列逃避纳税,甚至再对外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造成大量国家税款流失。 为打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该局重点加强对成品油、煤炭、矿产、金融、保险、医药、房地产等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企业填开一定金额以上的发票以及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一律通过对资金、货物等流向和发票信息的审核分析,逐笔查验比对,检查其业务的真实性,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税”。同时,加大电子查账应用力度,突破信息化管理企业检查中调账难、调取真实数据难、经营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比对难的问题。 通过深挖线索、逐份比对,该局日前成功破获了济南首起利用“黄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涉案公司在2009年11月~2010年4月期间,在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和支付货款的情况下,通过支付手续费非法购买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87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金额达2093.5万元,税额355.9万元。 在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方面,去年以来,该局先后成功破获一批大案要案,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移送起诉43人。其中,查获的“4·16”特大出售非法制造发票案,收缴山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等20余种假发票共计2.2万余份,票面可填开金额3亿元。 去年以来,济南市共查处非法代开发票案件51起,查获各类非法发票11.5万份;查处违法受票企业853户,查处非法取得发票5万多份;合计查补入库税款9983万元,有力打击了涉票违法犯罪。 “人性化”执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该局寓纳税服务于税收执法之中,通过推行分级管理、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回访等“人性化”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既降低了税务机关的稽查成本,又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为避免对纳税企业造成“多头查”、“重复查”,该局根据2001年以来已稽查纳税人的税务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和税务稽查结论等,结合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等情况,将纳税人划分为A、B、C 3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上对A级纳税人两年内不安排检查,并引入一定激励机制;对B级纳税人实行跟踪监控、定期分析,发现疑点问题,立即稽查;对C级纳税人加强检查,重点监控,严厉打击;对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及其他达到移交标准的纳税人,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为确保公平执法,该局推行查后讲评制度,稽查人员在检查取证结束后,主动向稽查对象书面反馈初步检查结果和检查组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纳税人对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向检查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稽查人员将充分考虑纳税人的意见,认真分析纳税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谨慎的态度出具稽查报告,使稽查处理建立在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处理公正、程序合法的基础上,避免了不必要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让纳税人心服口服。 今年4月,该局对中铁十局集团公司等4家重点税源企业及43户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展自查辅导,重点税源企业严格按照自查提纲逐项进行自查,共查补税款1205万元。 防风险促“双赢”实现征纳和谐 为从源头上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该局实施了行业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针对性防控,从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岗位先后筛选出1400多个风险点,并将风险点分为重要、一般、非重要3个层次,制定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和风险防控模板,分类从严监控。 借助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稽查模块,该局对稽查实施各环节风险实行模板化控制,选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全程网上监控,既保证了稽查全过程的“阳光作业”,又确保了程序合法和廉洁执法,堵塞了稽查各环节漏洞。 “阳光稽查”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了公平公正的“阳光”,进一步优化了征纳关系。济南一家大型家电销售企业负责人说:“稽查告知给企业提供了一个查漏改错的机会,避免了企业因各种非主观因素被处罚;查后建议反馈帮助企业规范了财务会计核算,正确执行税收法规,避免了纳税人年年挨罚、问题年年出的恶性循环。济南国税的人性化执法解决了‘生、冷、硬’的问题,消除了税企之间的隔阂,使企业主动配合税务稽查。征纳双方的双向沟通多了,关系自然更加融洽和谐。” 今年前5个月,该局共检查245户企业,查补税款2.26亿元、滞纳金2165万元、罚款896万元,查补总额2.56亿元,同比增长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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