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河北保定:执法联动 税收执法不再“单兵作战”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赵亚民日期:2012-11-21字号[ 大 中 小 ]   河北省保定市地税局改变过去各个执法部门“单兵作战”的状况,探索出了一条“执法联动”的新路,有力地提高了征管质量,促进了税收执法,降低了廉政风险。  近年来,地税机关的执法工作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鉴于此,保定市地税局出台了《执法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系统推出了职责清晰、覆盖宽泛、运转协调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执法联动”主要是指监控、征管、督察、稽查、监察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监察部门进行“总成”、“收口”,以此达到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无缝隙链接的工作机制。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税源监控部门重点掌握风险等级评定预警企业情况,及时纳税评估,按时拿出税收信息分析结果;征管部门借助系统软件、日常检查等平台和手段,认真查找征管漏洞,完善规范管理措施;稽查部门依托联动信息和选案软件,科学筛选案源,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提出征管建议;税政法规与督察内审部门综合分析各方传递的执法信息,针对共性问题进行重点督察,提醒并敦促基层单位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各部门将自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传递卡”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送达其他5个对口部门,并专门建立执法联动绩效考核档案。  监察部门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中发挥中枢、“总成”作用,具体负责联动工作的筹划、组织、协调、考核、通报等事宜,实行“日检查、周小结、月通报、季部署”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由税源监控、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税政法规、督察内审等部门参加的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对查出的问题安排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因而,形成了执法“合力”。  该局实施执法联动以来,规范了税收秩序。保定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某房地产企业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09年~2011年少缴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014261.13元。该局在对该企业依法追缴税款1014261.13元、加收滞纳金328933.73元、罚款507130.57元的基础上,还将企业财务人员学习理解税收政策不到位、税务机关宣传小税种知识不经常、征收管理员管理疏忽等信息传递到市局征管处、督察内审处、监察室等联动部门。市局征管处依据这一信息,对基层地税局提出了强化征管质量的要求,市局督察内审处依据这一信息,追究了相关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过错,有力地提高了税收执法质量。  同时,降低了工作风险。在执法联动过程中,督察内审处、监察室等部门依据税源监控、征管、稽查等部门传递过来的问题,积极处理预警信息,跟进廉政手段,有力地推动了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从根本上遏制了“吃、拿、卡、要、报”和“人情税”、“关系税”等不廉洁行为,既提高了执法水平,又降低了廉政风险。涞水县地税局稽查局在对某房地产企业的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漏税问题,于是,对该企业依法追缴土地增值税39.9万元,加收滞纳金0.9万元,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了征管科和监察室。征管科对某些税务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及时采取了应对措施,监察室对某些税务人员的廉政苗头性问题采取了预警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