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与会计调账的关系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刘宏 魏俊刚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纳税调整与会计调账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根据纳税调整是否与会计调账相关联,可以将纳税调整业务分为:不需要调账即单纯只是计算和需要调账的即计算与调账同时并存的两大类。  *9类是在进行纳税调整的时候,不涉及账务调整的问题。这类业务会计记账科目使用正确,登记数字也无错误,只是按照税收规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所作的仅是一个单纯的计算问题。纳税申报按税法规定,会计账务按会计制度,各走各的道,二者之间互不关联,互不干扰。以计税工资的纳税调整为例,某企业按计税工资的要求,全年超出限额扣除标准15万。检查该企业与工资有关的各个账户的记录,发现无论会计科目的运用还是依据原始凭证计入的数字,都是正确无误的。在这种情况下,所作的纳税调整,就是把15万作为调增事项,填入申报表中的调增栏目中就行了。而对会计账务来说,则没有任何调整的东西。  第二类是在进行纳税调整的同时,涉及到会计账务的调整。这类业务存在一个前提条件是在作纳税调整之前,会计记录就产生了一定的错误。这样,它带来的后果有两方面。一方面会计利润本身就不正确;另一方面,必然影响正常的纳税调整。在处理这类事项时,一定要账务调整与纳税调整同时进行。这类业务的特点可以总结归纳为:会计记账已有错,纳税调整必改错。仍以上例说明,假如在查账时发现该企业将5万元应计入工资总额之内的发放津贴没有计入"应付工资"账户,而是记在了"应付款"账下,该会计处理就涉及到了两个方面。  *9,应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支出没有计入,年底的会计利润就虚增5万,造成会计报表数据不实;第二,纳税调整时,按计税工资的标准,实际上已超出限额20万而不是账面上的15万。  对此,应首先进行会计账务的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1、若决算前当月发现调整时:  借:管理费用5万   贷:其他应付款5万  2、若决算前以后月份(或季)发现调整时:  借:本年利润 5万   贷:其他应付款5万  3、若以后年度调整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万   贷:其他应付款5万  通过以上的实例分析可以看出,会计账务记录有错才进行调账处理,没有错误就不做任何调整,应不应该调账是会计处理范围内的事,纳税调整只按税收规定进行处理,有些与调账有联系,有些与调账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