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细节入手,发现企业人为调节税负来源:作者:凌志刚 刘志耕日期:2010-12-17字号[ 大 中 小 ]   案例  最近,某税务检查组到一家生产饮料和冷饮的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前的案头分析发现,甲公司连续4年有两个税种的税负刚好达到税负警戒线,人为控制税负的迹象比较明显。检查组决定以检查甲公司有无人为调控税负的情况作为检查主线,收入、成本和费用自然成为检查的重点。  进入甲公司后,检查员老汪围绕甲公司对各项收入、成本和费用的账面核算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老汪随机抽取并检查了甲公司3年来部分收入、成本和费用账户的核算情况,发现甲公司从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审批,记账凭证的制证、复核,到对相关账户的过账、记载都较为清晰、规范。为弄清3年来甲公司收入、成本和费用的变化趋势,老汪画了3张表格,分别对3年来各月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总额进行统计、对比。结果发现,这三方面费用的年度总额变化不大,说明甲公司3年来账面反映的产销规模没有大的变化,各月的收入和成本也保持了同向的变化趋势。但甲公司各月的费用率(费用占收入比)与销售毛利率也保持了同升同降的变化趋势,存在人为调节的可能。老汪推断,成本和费用是调控税负的关键点。  随后,老汪深入检查了三项费用中发生额*5的管理费用。结果发现,每一年度中各月发生额变化无常而使公司季节性生产的特点不明显,3个年度之间各对应月份的发生额也没有可比性,甚至一些费用的发生不符合情理,如连续两年摊销了大额技术转让费但没有使得收入和效益增长,广告费在11月发生等。甲公司财务科姜科长对上述情况解释道,尽管公司具有季节性生产的特点,但现在情况复杂,正常生产固然要发生大量费用,停产保养大修同样会发生费用,而且一些费用的发生往往无法预料,如淡季为了促销会加大广告投入、增加折扣比例或回扣额度,产品升级换代也需要支付大额技术转让费等。老汪指出,停产保养大修的费用计入了制造费用,广告、折扣回扣等费用计入了销售费用,只有技术转让费计入管理费用,由于甲公司采取了年度内平均摊销的方法,不可能造成管理费用高低异常。老汪还指出,甲公司发生的广告费、技术转让费、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没有相关的合同及明细资料,存在虚假嫌疑。最后,姜科长只得承认了存在的问题。  原来,甲公司为了降低税负,采取了“三部曲”:一是对现金销售不开票,能不入账的就不入账;二是对2名供销人员采取搞到假发票实行一定奖励的办法,从而出现了虚假的原材料、广告费、会务费、业务招待费发票;三是根据当月费用总额的高低,确定当月结转销售成本的多少,进而调控税负。4年来,甲公司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刚好达到警戒线为会计核算的要求,如果某月的调节未到位,则在次月补充调节,年末再进行全面调节,以使税负刚好达到警戒线,不被纳入税务稽查范围。最终,甲公司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分析  上述问题在中小企业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些企业做假账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从过去搞几张假发票入账或截留几笔收入偷税的“游击战”,发展为通过对收入、成本、费用入账额的全盘控制来调节税负高低的“整体运作”。由此可见,检查人员要调整检查思路,开拓检查视野,充分认识新情况,从整体上对被检查单位的纳税情况作全面体检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