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有何税收优惠?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问: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有何税收优惠?  答:对从事个体经营(除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随军家属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以上,并有军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