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程序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我公司已通过软件企业认证,符合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问:办理该优惠政策的程序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我公司2005年6月份创建,2005和2006年亏损,预计2007年会盈利,我们想从2007年享受,不知现在是否就可提交材料,还是必须等2008年1月份才可以申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9条第二款规定: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9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您企业如果要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需要在取得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的认定材料后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所需资料包括:  (1) 备案事项申请表;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5)生产经营场地(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协议);  (6)企业章程;  (7)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所以,您企业应该在取得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的认定材料时就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