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六成二手房交易享受税收优惠来源:作者:徐良宝 周文斌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今年前两个月,我市个人交易二手房295户次,其中182户次享受到了营业税优惠政策,占总数的六成以上,共减免个人交易住房营业税112万元。  据了解,自去年6月1日起,我市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要征收营业税。  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则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新政策实施后,市地税局在依法严格征税的同时,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有关住房转让营业税优惠政策,让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得到实在的好处,对规范和活跃我市二手房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此外,该局前两个月还补征单位转让房产应缴营业税7户次共计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