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办养老机构可享受优惠来源:半岛晨报作者:周华东日期:2007-11-29字号[ 大 中 小 ]   目前,大连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养老、福利问题日益突出。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大连市出台了具体优惠政策,对这一产业予以扶持。这是记者昨天从大连电台《行风热线》栏目获悉的。  1月27日,大连市民政局领导做客《行风热线》时表示,对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会给予具体的优惠政策。(1)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养护服务项目免征营业税;对社会福利机构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2)用电按*3惠价格收费,用水按居民用水价格收取。  目前,在沙河口区兴办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数在30张以上的可以享受到政府一次性补助,每张床位1500元。今年,民政部门还计划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对民营养老机构实施新建一次性补助和运营床位补贴,以此支持民营养老福利机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