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时间如何计算?来源:作者:日期:2008-02-26字号[ 大 中 小 ]   问: 按照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新办商贸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一年。现在对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营业执照标明的设立日期吗?我公司为05年11月进行工商登记,至06年6月筹建结束,7月份开票销售,请问税官我公司可选择07年享受所得税优惠?还是只能06年享受所得税优惠?  答:根据财税(2006)1号文件规定,对新办企业,凡政策规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其“生产经营之日”为取得*9笔收入之日。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当年生产经营不足六个月的,企业可选择下一年度享受减免税政策。“生产经营不足六个月”的,可按取得*9笔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