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减免税优惠来源:作者:周爱萍 钟自强日期:2008-02-26字号[ 大 中 小 ]   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2004年新办的服务型企业,主要从事信息咨询及策划服务,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占全部职工的48%.该企业财务制度健全,有专职的财务人员,总帐、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等各类帐册俱全,且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发的相关资格证书。经企业申请,国税部门审核批准,该企业享受了减免三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第208号)*9条: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友情提示:  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及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要认真学习理解文件精神,对照文件有关条款内容,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只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企业肯定能够享受税收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