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骨干企业可获5方面优惠扶持来源:作者:日期:2008-12-08字号[ 大 中 小 ]   四川省首批“旅游骨干企业”名单正式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这些旅游骨干企业可享受财税金融、土地、产业、交通运输和激励等5个方面的17条优惠措施。其中首次明确提出了重奖旅游企业的政策。  5大类优惠政策  1、财税金融政策:加大对旅游的财政支持力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加快开发适应旅游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等。  2、土地政策:将旅游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所在地政府土地部门年度计划,保证旅游产业发展所需土地。  3、产业政策:放宽旅游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限制;鼓励旅游企业低成本扩张;享受重大项目优惠政策;享受工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的价格政策等。  4、交通运输政策:对新增加和更新的高级旅游客运汽车,在3年内养路费、客运附加费按全费额的50%征收。  5、奖励政策:新评上的全国5A级旅游景区、新评上的中国白金5星级饭店、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的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首次获得全国“双百强”的旅行社等,都将获得一次性50万元的重奖。引进10亿元以上投资、且建成营运的重大旅游项目的市(州)政府,还可以获得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的旅游宣传促销费。